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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长江头”的海商法学者——杨树明教授访谈录

杨树明先生是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海商法协会理事。80年代初期,几乎在法律系刚刚恢复的前几年,远在西南内陆的杨教授就有了在西南地区开设海商法课程的敏锐嗅觉,并坚持开设三十多年,为我国海事实务部门输送了大量人才。2018130日,我来到杨教授的家中,见到了这位在远离大海的“长江头”执着研究、传授海商法的老教授,受到了杨老师及其夫人曾老师的热情款待。短暂的中午,我们相谈甚欢,让人深深感慨:为人师者,当如是也。 

1杨老师,您好!请问您是如何开始接触和学习海商法的呢?您当时师从过哪些老师,当时学习的内容和教材是什么呢?

杨:我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65级学生,1979年调回学校任教,服从学校的安排从事海商法教学工作。以前学校没有开设海商法,我也没有学过海商法,就需要进修。我翻阅了当时的全国高校课程目录,全国各个法学院都没有开设海商法课程,只有大连海运学院和上海海运学院开设海商法。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西政图书馆的旧资料里翻到了魏文达老先生解放前编写的书,于是准备到上海海运学院进修。为了积累海事实践经验,先到青岛船员进修学校学习,正好听了上海海运学院张既义教授和尹东年教授的海商法,王义源教授的远洋运输业务,再到上海海运学院进修海商法,期间看了魏文达教授编写的《海商法教程》,还听了货代、船代等课程。期间,张既义教授是我的指导老师,他当时是航海系的党总支书记,尹东年教授是系主任。课程结束后,我准备参加上海海运学院组织的海上运输实习,当时经费特别紧张,大多数我都用来购置书籍和资料了。但是海商法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不亲自去船上看看是什么样子,课根本没法讲。所以我和航海系领导商量,给系上的同学们讲授民法、经济法,用课时费来抵扣船上的花销。就这样在实习船上待了三个多月,真切地了解了船上的结构、船舶运行管理制度等等,这对我以后教学很有帮助,这的确是一段很有意思的经历。

 

2您之后回到西南政法大学就开始海商法的教学工作?西南政法的海商法教学和研究是如何开展的呢?效果如何?目前的现状如何?

杨:近一年的进修结束后,我回到西政,便利用进修和购置的资料、书籍编写海商法教程讲义,给当时已经大三的79级法律系学生开设海商法课程,之后这份讲义由重庆大学出版社出版为《海商法教程》[1]。记得当时广州海事法院成立需要大量的人才,特别是外语能力强和修过海商法课程的人才,那些上学期间没有修过海商法的学生都回来找书,来找我编的这本教材。海事法院成立以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海商法的学习。

至今我校开设海商法这门课程已经30多年了,主要是给法学专业本科生开设选修课,目前这门课每年有30——100多名学生选修此课,由国际法学院教师任课。目前教授海商法的老师有3名,这些年轻老师都是西政自己培养出来的,也是一个很好的传承。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开设了海商法研究方向,该专业研究生必修海商法课,还研究海商法实务及国际货物运输实务。我校十分注重案例的讲授和课堂讨论,重视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培养出来的学生到各海事法院和律师事务所从事海商法的研究,办案能力强,都是骨干。杨良宜教授喜欢到西政来讲课、办讲座,听课的学生动辄几百人,给听课的学生发书。他是西政的特聘教授,学生对海商法很有兴趣。

 

3西南政法大学地处内陆,怎么想到开设海商法课程并且坚持开办至今?

杨:西南政法大学地处西南重镇重庆,重庆是长江中上游的交通枢纽和货物集散地,长江流域的货运量很大。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内河航运的发展,涉外航运纠纷日益增多,为了国家经济建设需要,从沿海到内陆的建设都需要相应的法律调整和机构来办理相关事宜。海商法是一门很重要的法学课程,目前重庆有涉及海商海事的案件,重庆有武汉海事法院重庆法庭,重庆法庭的案件量在这些派出法庭中算最多的,我在重庆仲裁委员会也仲裁过大量相关案件。

 

4您还记得在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过的印象深刻的海商海事案件吗?

杨:重庆改革开放以后,作为长江上游一个重要的码头,经济贸易,特别是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比较迅速。重庆仲裁委员会会处理一些长江上的船舶运输案件,我退休后也作为重庆仲裁委员会的专家顾问,帮助解决疑难案件。2012年我参与处理的巴西大豆案的标的额就达到上亿元:122月重庆一家油脂公司进口巴西大豆,与卖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大豆的总损伤粒为8%basis8.5%maximum、热损伤粒为4%maximum、破碎粒为20%basis25%maximum等质量状况,并向某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和短量险。但是由于该批大豆在装载期间多次因下雨中止装载,通过传送带方式装船,在整个航行过程中,一共通风5次,累计通风时间为40小时,且船方未对各仓实施温度监控。在卸载过程中发现大豆存在短量和霉变的情形,造成损失及其他费用。双方对霉变的数量产生分歧。

最终我们根据《保险协议》和《保单》的条款,确认了投保的货物数量短少时,申请人有权利就该损失部分要求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进行赔付;认可了申请人所称,在多次分卸过程中,为了避免扩大损失,挑出的表面上看起来霉变的697.5吨大豆(因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被销毁)应当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

 

5目前海商法教学在非专门海事院校中整体并不乐观,您对目前的海商法教学有什么建议吗?

杨:海商法是一个专门性很强、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高校开设海商法课程,需要理论联系实际。让学生通过学习海商法能解决实际问题,就需要到海船上或者海事法院(法庭)进行实习。我建议在学习海商法的过程中,多参加海商法协会的活动,多和海商法专家及实务人员学习。研究海商法要向杨良宜先生学习,他多次来我校讲学,并向学生赠送他编写的海商法方向的著作,在我校引发很多学生和老师对海商法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学生很热情,杨教授也就很喜欢来我们西政讲课哈哈。

 

问:谢谢杨老师接受我们的访谈!

杨:不客气,欢迎你随时来。


[1]杨树明编著:《海商法教程》,重庆大学出版社,1989年4月出版。


口述人:杨树明教授

访谈人:北京大学口述海商法史小组 旷瑾

                时间:2018130

(特别鸣谢广州海事法院倪学伟法官提供杨树明教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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