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人民法院报

    ■观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实在《中国法学》2018年第1期中撰文指出,推进庭审实质化是刑事审判方式转型的系统性工程,必须从刑事审判的基本原理和规律入手,对实质化庭审的适用维度和运行机制予以系统审视,结合审判方式改革,将一揽子问题作整体考虑和推进。

    首先是确定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的维度。在案件类型维度,应考虑至少从“被告人不认罪”和“重罪案件”两个方面予以框定,基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消化微罪和轻罪案件,中级法院则主要对重罪案件进行实质化审理;在审理层级维度,一、二审程序的实质化改革应同步推进,并对二审审理原则进行必要限定;在审理内容维度,应继续完善量刑程序,进一步隔离定罪审理和量刑审理,实现量刑部分的实质化审理。

    推进庭审实质化还要重塑庭审事实发现机制,重新构建旨在查明事实的刑事庭审方式;要构建裁判心证约束机制,理顺庭前会议程序与庭审程序的关系,严格规范庭前会议的议题事项,将庭前会议的主持人与庭审法官分离,赋予庭前会议程序决定处理的效力;还要规范案件裁断审决机制,为促进合议庭决策的实质化,要加快推进审判团队改革,不断提高庭审当庭认证和合议决策的比例,完善合议庭评议和表决的方式,同时从规范合议庭外案管决策的角度,限缩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范围。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志言|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也看律师到审委会陈述意见
马颖文:打破“形合实独”的框架——刑事庭审实质化之合议研究
刑事审判的庭前会议与预备庭会议
三项规程背景下庭审实质化的保障与完善
刑事诉讼二审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
转载 | 破产清算转破产和解——青岛黄岛法院审结的一起破产案,实现了“三个效果”相统一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