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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答复:菜籽油过氧化值不合格适用《产品质量法》

法律适用的问题

留言日期:2022-10-22          小编按语:此答复错误

请教,菜籽油监督抽检,产品明示的质量等级是一级。

经抽检检验结果,过氧化值不符合菜籽油GB/t 1536-2021一级标准要求,(一级标准指标≤0.125g/100g,二级标准指标0.25g/100g),实测值过氧化值0.22g/100g),参照植物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16-2018要求≤0.25g/100g

我们认为应该适用产品质量法处置,不适用食品安全法,因为实测值过氧化值0.22g/100g)并未超过植物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16-2018的要求≤0.25g/100g。 请总局上级明示。谢谢

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菜籽油过氧化值符合GB2716-2018而不符合产品明示的GB/t 1536-2021质量等级,可适用产品质量法处置。感谢您对市场监管抽检监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

时间: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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