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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的3种基本权力和3组数字,66.7%、51%、33.4%,老板要知道

上一篇文章写了股权激励的5大重要步骤、3项准备和3个角色,接下来看看股权激励的三种权利,这也是股权激励必须掌握的基本能力。

第一、分红权。

这是股权最典型的权利,也是在做股权激励当中最核心的权利,无论是持股契约、股份代持,还是虚拟股份,都面对分红权。

第二、增值权。

增值权指是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经营过程当中,品牌都会出现增值,增值过程当中,员工如果拥有企业的所有权,他一定程度上也会拥有增值权,企业在逆价或者市值增长的时候,也会让员工增值的利润。

第三、表决权。

表决权就是对企业重大决策和非重大决策,拥有投票或者表决的权利,表决权是股东最关心的权利之一,因为企业在发展的历程当中,一定会涉及到表决权。

三种权利可以分开来操作,股权布局的时候,一个人拥有分红权,但未必拥有表决权,又未必拥有增值权。

当然股权的最大的权利在所有权,所有权就是对这家企业是否具有最终的权利,当然投资人他对企业拥有所有权。

这几种权利之间是可以进行有效的分解,可以通过协议、通过布局,让股东或者合伙人,同时拥有三种权利,也可以分开拥有不同的权利。

比如一个拥有20%的所有权的股东,他可能不一定拥有20%的分红权,他可能拥有30%的分红权,拥有10%的表决权。

再比如我是控股股东,虽然我现在是66%以上的股权,但是我不断地稀释,完了之后我只剩下34%的股权,不过我可以通过股东一致协议,让我拥有66%的表决权。

而且我还可以通过代持的方式,虽然我的分红权只有40%,但是在股权上我所拥有66%的所有权,因为其他人所拥有的权利都由我代持,他们可能拥有分红权,但是不会拥有表决权和所有权。

所以股权设计当中,有很多种方法去保障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原始股东的利益,如何去稀释股份,如何去让员工参与企业的经营。

股权管理中有几组数字,要特别把握。

第一个数字66.7%,看到这个数字就会联想到三分之二,因为在公司章程当中和国家对公司法的管理当中,经常会界定三分之二这个概念。

三分之二很简单,就是66.7,这个数字告诉我们当一个股东拥有企业66.7%的份额,就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对企业重大决策,包括资本资产的重组,投资和融资等等,拥有重大的决策权。

因此在这种权利之下,很多小股东的权利是很小的,只是一种参与决策的权利,提供建议的权利,而没有决策的权利。

第二个数字51%,超过股份的一半以上,拥有相对控制权,意味着可以对企业的经营方面有很大的权利,51%是对公司的经营权有很大的角色,比如董事长、总经理等等,对管理层经营层的人员进行任免的时候,他拥有51%以上的部分就可以决定。

第三个数字叫33.4%,我们讲原始大股东,或者叫控股大股东要把握的一个底线,底线意味着你对企业的重大决策拥有否决权。

比如我是公司的股东,我拥有33.4%。公司说要投融资、要增资扩股、资产变革,然后这个大股东拥有33.4%可以否决他,你们任何的决定都通不过我的,我在保障最后一条底线,是不会被你们所触犯的,就要33.4%一票否决权。

看完这三组数字,很多老板应该有基本的概念了,很多企业在做股权设计的时候,经常会用平分法,比如两个人一起投资,你占50%,我占50%,这是最大失策。

真功夫大家肯定都知道,真功夫兄弟俩创业的时候,一人一半,最后两个人出现很大的扯皮,然后公司无法做出正确的决定,最后企业就会产生问题。一些员工不知道应该听谁的,两个人都是50%,最后都没决定权,连相对控制权都没有,所以这种情况是失败的。

所以在做股权设计的时候,绝对不允许采用平分的方法。

有人说我出一样的钱,合伙人也出了同样的钱怎么办分?

其实可以做分红权各占20%或者各占50%,但是股权一定要区别,不可以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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