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安徽灭门案第3次发回重审 检方曾承认证据瑕疵|安徽|灭门案|重审

京华时报讯(记者怀若谷)安徽亳州蒙城县乐土镇村民代克民、李保春及李超3人被控故意杀人罪,三次被判死刑、死缓及无期,3人三次上诉至省高院,前两次均被发回重审。昨天,3人的辩护律师收到了安徽省高院的第三次裁定书,此案再被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此案是2002年8月4日亳州市蒙城县乐土镇发生的一起致3人死亡、2人重伤的灭门案,安徽省高院今年7月18日在蒙城县法院审理此案时,检方首次承认证据有瑕疵。

  检方此前起诉称,代克民因其家族中的人和被害人代坤家有矛盾,就有了治治代坤的想法。案发前几天,代克民和李保春预谋后,又约上李超,于2002年8月3日夜,在代克民家集合后,持斧头、锤、刀,由代克民带路来到代坤住处,将熟睡中的代坤及代晶晶父女及爷爷杀死,最后又砍伤代坤父母后逃离现场。公诉机关认定上述事实的依据有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现场勘察笔录、书证等证据。

  而3名被告人从第一次开庭开始翻供,称未杀人,在刑讯逼供下作的有罪供述。今年7月18日的庭审上,检方首次表示此案在部分事实和证据方面确有瑕疵。

  昨天,3名被告的辩护律师收到的安徽省高院(2013)皖刑终字第00179号裁决书显示,该院认为,代克民、李保春、李超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撤销亳州中院(2012)亳刑初字第0004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亳州中院重新审判。该裁决书的落款日期为今年9月2日。

  而此前,亳州中院已以故意杀人罪先后三次作出判决,被告人对前三次判决均上诉,此案均被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原标题:亳州灭门案第三次发回重审)

(编辑:SN017)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安徽3名杀人嫌犯关押8年无罪获释 政府安排疗养
安徽男子因测谎没过关蹲7年冤狱 曾被连审20昼夜
​拿到判决书后哪些情形需要上诉
审理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办法
再审案件发回重申,原一二审法院再次违法审判怎么办?
一个案件能重审几次?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