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使徒保罗希望一切的预言都能照着信心的程度解说时(罗12:6),他设立了一条明确的规则,好考验一切对圣经的解释。我们的解经若以这规定受考验,必定得胜。因为没有任何观念比承认自己在美德上赤身露体,好让神自己为我们穿上他的美德;或承认自己没有良善,好叫神以自己的良善充满我们;承认自己是罪的奴仆,好被神释放;承认自己的心盲,好受神的光照;承认自己是瘸子,好蒙神医治;承认自己软弱,好蒙神扶持;夺去一切的自夸,好让神唯独得荣耀,并以他为荣更符合信心(林前1:31,林后10:17)。
当我们说类似的话时,我们的仇敌插嘴而埋怨说:否认个人拥有某种与生俱来的亮光、否认人预备蒙恩的行为,及他的自由意志,也否认了我们因得蒙恩的功劳和人的分外功劳……因我们的仇敌无法忍受将一切的良善、美德、公义,以及智慧所应得的称赞和荣耀都归于神。
然而,难道有比确信基督是自己的兄弟,并早已平息天父本来所向我们发的怒气,或比毫不怀疑地仰望那以测不透的爱来爱我们,甚至为我们的缘故不爱惜自己的儿子(罗8:32)的神,或比当我们默想父神所赐给我们那握有一切智慧、知识的基督而安息,并以确信等候救恩和永生更好或更符合信心的事吗?但我们的仇敌却指控我们,这的确是出于骄傲以及任意妄为的心态。
然而,我们虽然不应当将任何的益处视为来自自己,但我们却应当把一切的益处视为来自神,我们反而唯独因学习将一切的荣耀归于神,而除掉一切自夸的根据(林后10:17,林前1:31,耶9: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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