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2015年5月才发4月的工资,那么2015年4月的工资需要按新标准调整吗?
2015年4月的工资不属于新标准调整范畴。从2015年5月1日开始,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获取的
劳动报酬应不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后,
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多少?
假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等于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即:
8.68×150%=13.02(元);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即
8.68×200%=17.36(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
8.68×300%=26.04(元)。
八、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假期工资是否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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