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SZ002230)$有的东西,确实是虚的,检察系统和公安系统目前数字化人工智能化推进,纯属于在玩概念阶段,这个东西不会提高多少办案效率,也产生不了实际经济效益,如果真的要发挥作用,那就得请资深的检察业务公安业务专家在这领域深耕多年,但是这个显然是投入大效益差的东西,目前来讲,法院是最需要人工智能,一个是通过语音输入提高庭审效率,第二个是利用审判大数据总结划分出类似案件以备往后人工智能发展到更高阶段时让机器审判简单的案件,这样会减少法官工作量,特别是在离婚案件,专利商标案件等数量多容易规范化的案件中人工智能可以发挥作用,但是说实话,这个是太遥远的事情,不可能有公司同时聚集大量的资深法官和人工智能专家深耕人工智能审判领域,成本大,效益低 而且很难出成果,目前来讲人工智能在公检法领域只能说是玩概念阶段,大多数是政法机关领导为了提高政绩的一种营销。
以下附一段检察系统人员的感受
附:
第二宗:填不完的案卡
这个槽,不是虚晃之枪。
刚刚召开的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我们目睹了大数据的威风。
眼下,从上到下都在重视信息化应用,目的是提升司法办案效率,可为什么事与愿违,反而增加了工作量?
如果抛开案件办理及审结情况、审查起诉出庭、判决情况、诉讼监督情况、检察建议及线索移交情况等案卡信息不谈,每次案件审结,单“案件其他有关情况”一项就要填写17项关于被害人情况等案件信息。挺奇怪的是,不明白强奸罪,为什么还要填写是否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虚开增值税发票,为什么要填写是否有进城务工农民被害人?
我们理解,信息化首要是做减法,考虑人性化、简易性,删繁就简,通过不断的优化、改进达到辅助办案的目的。尤其是整合好各个子系统,实现数据自动抓取、填录,不再重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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