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到底属于林地还是属于农地一直存在“争议”,主要是林业部门和国土部门未能就果园的地类进行无缝对接,形成彼此相吻合的“一张图”。从目前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情况来看,基本老果园和农地新建的果园都是属于农地,而林地新建的果园还是属于林地。为什么这么说呢,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相关规定。
传统的老果园,包括后来改造的老果园,以及茶园、菜园等,在例行的历次土地调查中,都会被认定为农地中的园地,属于农业用地,由国土部门进行管理,而林业部门在例行的历次森林资源调查中,也可能出现将符合区划条件的果园区划界定为林地中的经济林,属于林业用地,这样,在现实中就存在果园被重复区划的问题,形成既是农地,又是林地的尴尬局面。
但在事实管理中,通常以国土部门为主,如占用此类土地,无需林业部门审核批准,国土部门可以直接审核批准占用,形成事实管理,而在采伐环节,如果有胸径超过5公分的树木,还是由林业部门批准采伐,形成彼此不同的管理权限。
对于新建的果园,以前的地类是什么,栽植果树以后还会是什么,通常在造林验收时,林业部门会统计造林实绩,纳入当年造林成果,土地性质不会发生改变,其后林木采伐依然由林业部门审批,土地占用由国土部门审核批准。林地上新建的果园则完全由林业部门管理,土地占用必须先行申请林地占用,再由国土部门批准建设使用。
至于问题所谈及的依据面积或者株数来认定果园的土地性质,目前没有哪项政策有类似解读,是不存在的,只会依据土地的原来性质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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