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小编从市政府办公室了解到,为切实解决市民“办事难”问题,方便群众。从9月29日起,我市将取消市、区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169项证明。这169项证明究竟都有哪些呢?有没有你所关心的呢,一起往下看~!
据了解,本次取消的169项证明涉及单位众多,包括公安、民政、人社局在内共计二十家,取消的证明种类也更加切近民生,包括升学、就业、就医等在内,样样都和咱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例如:学校让提供的“房产契税完税证明”、“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缴费单”证明;以及公民姓名变更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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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决定》适用于新乡市以及四个市辖区。也就说,新乡城区范围全部适用。这也就意味着,“马路这边取消,马路那边保留”各区域各自为政的情况绝不会出现!
相比以往,本次《决定》更加注重基层减负,除去十五项确需提供的证明保留外,其余的都可以不再“盖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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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大家一定有这样的担心,这169项证明在咱新乡取消的,如果到了外地人家仍然需要提供,那该咋办呢?别担心,这点咱市政府早就想到了:特事特办,尊重差异。对于需要开具已取消证明的群众,可以重新开具证明。
市民如发现问题,可通过邮箱进行反映(邮箱地址:jianzhengbianmin@126.com)我市会将投诉问题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并在两个工作日内,由各主管部门经调查核实后,进行答复。不认真对待民众诉求或逾期不回复的,将启动行政问责程序。
附件1:新乡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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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新乡市人民政府决定保留基层出具的证明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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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乡市人民政府 新乡大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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