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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怎样读《红楼梦》|俞平伯


俞平伯


  《红楼梦》全书虽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为线索,大观园的风月繁华为背景,但它的真正重点并不在这些地方,它对封建社会的上层统治阶级居深恶痛绝的。它写贾家用度的奢侈,长幼的淫乱,礼法的虚伪,骨肉的内哄,在社会上的专横,对下人的残忍,收租放帐的剥削等等,都非常深刻.对于被压迫被剥削的劳动人民与没有人身自由的奴婢,尤其在封建社会受压迫最深的妇女则是寄予了探深的同情。它写的虽然只是一个封建大家庭,但却是代表了千万的同样的家庭。作者在这里提出了封建社会最基本的土地问题,和一系列的宗法问题、奴隶问题、家族问题……。它不只刻画了封建家庭,并且对于当时的社会政治也是无情揭发露的。第四回,“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有钱有势的打死了人“没事人一般走他的路”,而孤苦无告的被打死者的家属则是“告了一年的状无人作主”。一张“护官符”是多么尖锐的刻画了官僚地主们互相勾结包庇的本质。


  曹雪芹花了十年以上的工夫来写这本书,自己说,“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这是真的,这部巨著记清了封建主义所欠人民的血债,我们今天看《红楼梦》应该认识到这血债的欠主,并且探恨它。


  这是《红楼梦》的主题,说它是一部空前伟大的小说固当之无愧,但读《红楼梦》却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因为它的真假虚实,轻重隐显,变化百端,使我们不容易抓住,而且稍一疏忽,就会走入迷途,误解到作者原意的反面去.我们先从作者的思想态度讲起: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出身于富贵百年的满洲正白旗的家庭,因之他的思想就不可能完全是进步的,总要打上他本阶级的烙印。他的思想是进步的与落后的,革命的与封建的纠缠在一起,自相矛盾着。这种矛盾就使他虽然处处刻画了封建大家庭的罪恶,但对这大家庭的崩溃又每每流露了伤悼与追怀。他的恨他们,有恨铁不成钢的意思,这最明显的表现在“开夜宴异兆发悲音”与“秦可卿死封龙禁尉”两回:既写了贾珍的荒淫,又写贾家祖宗的阴魂在叹气,既明示了贾家必然一败涂地,又写秦可卿的富贵长保的百年之计。作者虽然是刻画了封建制度的罪恶,却并不曾完全背叛了他本来的阶级,虽然思想中有许多进步的成分,但也仍然保留了一些落后的东西。


  这种既痛恨又追怀的矛盾思想,就形成了既暴露又掩饰的曲折的笔法.例如“秦可卿死封龙禁尉”一回,原作“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写秦氏与贾珍私通,被婢撞破,羞愤自缢,可是后来作者删去了这一大段文宇,回目也改了,前回双详叙秦氏之病,好像秦可卿是病死的。但在秦氏之病之死的中间,夹叙了贾瑞之病之死,历时一年(近有改为一月者,误),这一年多的时间,秦氏好是早该好了,死也早该死了,不会拖到这么长。这又明明告诉我们秦氏之死是与病无关的。她到底怎么死的呢?作者不但用贾珍的“杖期夫”的形象暗示给我们她死的真相,而且在灵疏、经,榜、铭旌上又都写的是“恭人”(据脂砚斋旧本)。这三品的恭人(按:俞平伯先生的这个说法错误。明清时,一品曰一品夫人,二品曰夫人,三品曰淑人,四品曰恭人,五品曰宜人,六品曰安人,七品曰孺人。)不是贾蓉新捐的五品龙禁尉的品级,倒是贾珍三品威烈将军的品级.这并不是作者搞错了,而是故意卖个破绽给我们瞧瞧,叫我们想一想。又如第五回明明是秦氏与宝玉有暖昧情事,前边却只用秦氏室中的陈设,后面又借宝玉梦中的呼名来点破。就是凤姐,写得可以说是相当显豁了,但也有不明写之处;如第六十九回,尤二姐被胡庸医误用药打胎,致死,写得好像与凤姐根本无干,又早在第五十一回安排下“胡庸医乱用虎狼药”的回目,好像胡君荣用药一向乱七八糟似的;其实仔细看这一回书,就可以知道胡君荣用药乃是凤姐买嘱的。作者不让我们痛快地知道,却又使我们可以感觉到,凡这些地方,都是微词曲笔。


  形成这种微词曲笔的原因,除作者自己的思想有着矛盾以外,还有许多不得已的缘故:


  第一,《红楼梦》既真实的反映了封建家庭,封建社会的黑暗,作者虽然不曾完全背叛了那个阶级,却己大大的开罪了那个阶级,就难锡成为众矢之的,小则“百口嘲谤,万目睚眦”,大则指为挟私报怨,有所影射,况且作者生于清雍正初年,雍正即位,大诛异己,而曹家所依附的皇族正好是雍正的冤家对头,于是弄到抄家罢职。当时曹家处境的狼狈恐怖,可想而知,作者自不能畅所欲言,只好采取了迂回的方式,说一半留一半了。


  不但此也,这种微词曲笔还有它本身的意义,就是艺术上的处理问题.《红楼梦》把大观园、十二钗表面上写得那么漂亮、美丽,自有它的必然的因素。他有这么写的必要。它透过封建家庭的表面的繁华和尊严的礼法来反映这腐朽淫靡行将崩溃的真实情况。这样写来才能使人了解封建家庭的本质,而不为其外象所迷惑。因此作者不愿意把这丑恶都给表面化了。以色欲而论,假如明显地写去,使人厌恶之有余,回头猛醒则不足。在这方面,《红楼梦》的确超越了以前任何小说,对于《金瓶梅》而言,是更上一层了。


  不过,这种迂回的写法在某些程度上未尝不阻碍了读者对《红楼梦》的正当了解。《红楼梦》一百多年来之所以被人曲解、误解,与它本身的隐晦是有关系的。从前人骂它“诲淫”,现在或诋为“黄色书”,的确,也有人发过红迷,掉过红泪。这都为它表面上的现象所迷惑,而不曾看透它的本质之故。


  用作者自己的话,他在书中屡屡提出“真”“假”的观念。明显地写出来的是假的,相反的,含而不露的才是真的,书的本旨。第一回甄土隐走了,就表示“真事隐去”,第二回记贾雨村的谈话,就表示“假语村言”。话虽分在两回说,实则是一回事,所隐去的真事也就暗藏在假语村言中,并非言是言,事是事,各不相干的(如过去许多谬误的索隐家所附会的那样)。作者又用第十二回,“贾天祥正照风月鉴”以“正”“反”来进一层的阐明这种意义,强调正面的美人是假的,反面的骷髅才是真的。所谓“正”者“假”者,就是指书中的风月繁华,闺英闱秀,即“风尘怀闺秀”是也。所谓“反”者“真”者,就是隐藏在这些美丽的人物与事情底下的封建大家庭的黑暗与罪恶。所以作者在这一回谆谆的嘱咐我们:“千万不可照正面,只照他的背面,要紧,要紧!” 但有许多人看《红楼梦》只从第三回黛玉入府看起,什么甄土隐,贾雨村.几乎不知其为何许人也,对作者强调的“正”为“假”,“反”为“真”完全不了解,始终是在“正照风月宝鉴”,或则骂为“诲淫”,诋为“黄色书”,或发红迷、掉红泪都是咎由自取,正应了作者在同回所说的——“谁叫你们瞧正面了,你们自己以假为真,何苦烧我!”真真贻讥于二百年之前了。


  我们读《红楼梦》,假如能够掌握上面的这种看法,自然就不会走入迷途了。


  但除此之外,读《红楼梦》还遇见另一困难——本书原没有写完,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是一是二,使人不好分别,引起迷惑,(现在的新排本也是一百二十回)因此我想稍微谈一谈:


  《红楼梦》原作者曹雪芹,只写成了书的前八十回,于一七六三年就死去了(根据脂批与敦诚挽诗。)其后二十多年,高鹗续成了书的后四十回,说曹雪芹的原稿,于一七九一年排印流行,于是《虹楼梦》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并且在续书中写出了宝玉黛玉的爱情悲剧,使《红楼梦》除了暴露封建大家庭的罪恶之外,又有暴露封建社会婚姻不自由的进一层的反封建的意义(前八十回中也写了贾迎春,尤三姐等婚姻不自由,但较少)。这是高鹗对《红楼梦》的贡献。宝黛爱情悲剧打破了历来小说才子中状元,佳人封一品夫人的大团圆的结局,正式指出了封建社会的婚姻问题,发生了非常广泛的作用。因为这是一般小说所不敢说或不敢尽说的问题,而恰是封建社会青年男女最严重的问题。当然,最后贾宝玉是出了家,这并不是很好的解决办法。可是,我们要知道那是一百多年前的封建社会,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我们不能想像宝玉怎么闹家庭革命,因之我们也不能要求续书者给宝玉安排一个比出家更高明的解决办法。


  高鹗补书虽大致不错,但违反曹雪芹原意的也有,如使宝玉中了举人之后才出家,使作恶多端的曹家抄家后又复兴起来,这都使《红楼梦》在反封建的意义上大大的减色。不过高氏的写法是老老实实的,是不大用像上面所说的真假反正的写法的。


  总之,《红楼梦》这部小说,无论其原作者或续书者,他们的思想因受了时代和生活的限制,虽然基本上是进步的,但也有些落后的成分。不过这无伤于它的伟大,因为《红楼梦》的确是一部反映封建大家庭罪恶的书,正如法国的巴尔扎克、旧俄的托尔斯泰一样。托尔斯泰出身贵族,巴尔扎克是一个保皇党,他们都是站在贵族阶级立场上的:但他们的思想都能透出阶级的限制,他们的作品都能真实深刻的反映了十九世纪的俄国和法国的社会,成为“对于上等社会的必然崩溃的不朽的挽歌”。虽然它最后不曾给我们什么积极的解决办法,只以宝玉出家逃避现实了事,这种虚无幻灭的结局,似乎是唯心论的看法,但通过全书,却已使读者对这封建制度的永远存在发生了怀疑,正如恩格斯给明娜·考茨基的信中曾说过的:“一部具有社会主义倾向的小说,如果它能忠实地描写现实的关系,打破对于这些关系的性质的传绕的幻想,粉碎资产阶级世界的乐观主义,引起对于现存秩序的永久性的怀疑:那么,纵然作者没有提供任何明确的解决,甚至没有明显地站在那一边,这部小说也是完全完成了自己的使命的。”这原则应用于《红楼梦》,是非常恰当的。


  (原载《文汇报》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红楼梦辨·引论》
俞平伯
  我从前不但没有研究《红楼梦》底兴趣,十二三岁时候,第一次当他闲书读,且并不觉得十分好。那时我心目中的好书,是《西游》、《三国》、《荡寇志》之类,《红楼梦》算不得什么的。我还记得,那时有人告诉我姊姊说:“《红楼梦》是不可不读的!”这种“象煞有介事”的空气,使我不禁失笑,觉得说话的人,他为什么这样傻?

  直到后来,我在北京,毕业于北大,方才有些微的赏鉴力。一九二零年,偕孟真在欧行船上,方始剧谈《红楼梦》,熟读《红楼梦》。这书竟做了我们俩海天中的伴侣。孟真每以文学的眼光来批评他,时有妙论,我遂能深一层了解这书底意义、价值。但虽然如此,却还没有系统的研究底兴味。

  欧游归来的明年(一九二一),我返北京。其时胡适之先生正发布他底《红楼梦考证》,我友顾颉刚先生亦努力于《红楼梦》研究;于是研究底意兴方才感染到我。我在那年四月间给颉刚一信,开始作讨论文字。从四月到七月这个夏季,我们俩底来往信札不断,是兴会最好的时候。颉刚启发我的地方极多,这是不用说的了。这书有一半材料,大半是从那些信稿中采来的。换句话说,这不是我一人做的,是我和颉刚两人合做的。我给颉刚的信,都承他为我保存,使我草这书的时候,可以参看。他又在这书印行以前,且在万忙之际,分出工夫来做了一篇恳切的序。我对于颉刚,似乎不得仅仅说声感谢。因为说了感谢,心中的情感就被文字限制住了,使我感到一种彷徨着的不安。颉刚兄!你许我不说什么吗?我蠢极了,说不出什么来!

  至于我大胆刊行这本小书,不羞自己底无力,这一段因缘,颉刚也代我申明了。他说:

  “既有兴致做,万不可错过机会;因为你现在不做,出国之后恐不易做,至早当在数年以后了。”

  “这种文字,看似专家的考证,其实很可给一班人以历史观念。”

  “有了这篇文字,不独使得看《红楼》的人对于这部书有个新观念,而且对于书中的人也得换一番新感情,新想象,从高鹗的意思,回到曹雪芹的意思。”(十一,四,七)

  但他这些过誉的话,我这小书是担当不起的。我只希望《红楼梦辨》刊行之后,渐渐把读者底眼光移转,使这书底本来面目得以显露。虽他所谓,从高鹗的意思,回到曹雪芹的意思,我也不能胜任,却很想开辟出一条道路,一条还原的道路。我如能尽这一点小责任,就可以告无罪于作者,且可告无罪于颉刚了。小小的担子,在弱者身上是重的,我恐不免摔十交啊!

  这书共分三卷。上卷专论高鹗续书一事,因为如不把百二十回与八十回分清楚,《红楼梦》便无从谈起。中卷专就八十回立论,并述我个人对于八十回以后的揣测,附带讨论《红楼梦》底时与地这两个问题。下卷最主要的,是考证两种高本以外的续书。其余便是些杂论,作为附录。

  这书匆促中草就,虽经校订,恐仍不免有疏漏矛盾之处,只好在再版时修正了。因原稿底草率,印行时文字殆不免有讹脱,这对于读者尤觉得十分抱歉的。

  一九二二,七,八,平伯记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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