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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头路”是怎样形成的?

 

  

 西漢高速西安段日前發生死亡36人的慘烈車禍,滿載乘客的大巴車正面懟上了隧道壁,不是隧道內壁,而是隧道口山墻壁,如此離奇的撞擊是如何發生的?(图一)



    從現場照片中網友發現了端倪:隧道內只有兩車道,但隧道外是三車道,此外還有應急車道,其中第三車道直刷刷頂上了隧道山墻,簡直就是導向死亡的“斷頭路”,致命的事故就發生在這條車道盡頭。(图二)



    三車道變兩車道,為何不能提前收緊?車道設計是否有過錯?我們看相關標準——根據《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 5768.3-2009》第6.2條【路面(車行道)寬度漸變段標線】,對類似情況提出了具體要求,如路寬或車道數發生變化,其漸變段標線長度應通過計算決定,計算公式如下:(图三)



    以事發路段限速60公裏、變化寬度3.5米計算,漸變段長度應為81米。而從現場照片角度來看,看不到有漸變段的跡象。然後有媒體放出了這張航拍大圖,顯示第三車道在隧道前確有壹道收緊的漸變線。(图四)




    這能成為道路設計合規的證據嗎?——按比例估算,此“漸變段”長度僅有20米左右,與國標中的計算結果81米相差甚遠,而該國標屬於強制性條文。

    同時這張圖也澄清了壹個問題,這第三車道並非主線車道,而是由服務區匯入的“加速車道”,壹批洗地者立即如獲至寶,馬上攻擊大巴司機“不走正道”,而道路設計無責——在此說明樓主的態度,不否認司機可能存在疏於觀察等方面的責任,但這與追究交通設施的缺陷並不矛盾,而後者對於保障更多旅客的安全,有著更重要的意義。

    這就是為什麽要有國標,為什麽要有規範,為什麽要通過嚴謹計算來確定緩沖長度,正是為了保護大眾,即便路癡、路盲、疲勞駕駛也不至於隨隨便便命喪九泉。

    洗地者提出的指责很好,各方都要依法行事。如果大巴车属于过路而并非服务区驶出,的确没有必要进入第三车道,然而即便它误入此车道,是否违反交通法?——楼主找不到违法依据。变速车道与主线之间是虚线,意味着双向允许跨越,除非利用低速车道超车属于违章,通常的误入并不违法,通常也不会导致严重后果,前方见到收窄再并回去就是了,只要有符合标准足够的渐变段,这不成问题。相信很多司机也有类似的误入经历,合规的道路设计对此有容错度。在不能容错的地方,便会用只允许单向变道的虚实线予以警示,这是合理设计的应有之义。

    关于变速车道,也有相应规范,在国家行业标准《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中,明确等宽变速车道也需要增加渐变段长度,对应60公里时速应为40米——显然,涉事路段也不满足。

    关于81米和40米的差距,楼主认为应采用前者。首先,国标高于行业标准,而且国标是强制条文;变速车道也是车道,其收窄并线也应符合国标中“车道数变化”的要求;另外在《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中,也明确“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

    而发生此特大事故的路段,其渐变段长度无论是行业规范,还是国家标准,均不符合,应视为重大缺陷。

    另外这张图又牵出另外一个命题:服务区的选址问题。我们把卫星图拉远,可以发现在秦岭一号二号隧道之间仅约500米长的山谷之中,设置了一座设施完全的“秦岭服务区”,意味着有大量货车、大客、小汽车都会在这里选择休息或者加油,出入量可观,对主线交通有不容忽视的干扰,选择在这极为狭促的隧道之间是否合适?(图五)




    作为常识,隧道内外是事故高发之地,而本案所涉的西汉高速西安段更是榜上有名,连续多年入围全国十大“十大危险路段”,自2007年9月开通到2013年10月,事故共造成139人死亡(公安部),当然加上这一次,今年稳登头名了。

    进入隧道前后,尤其是像秦岭隧道这样漫长的高速路隧道,司机会经历强烈的光线、视线乃至心理变化,需要全神贯注才能确保安全,距离隧道出入口过近的变道设计,是极易诱发分心和误操作的因素,在很多交通专业的研究论文中,都得出类似结论,现实的事故概率也印证了这一点。

    在前述《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中,规定互通式立交的变速车道的渐变起点,应距离隧道出口1km以上,至前方隧道进口的距离,则需满足设置标志和标志以后对洞口判断所需的距离。服务区出入口对隧道口安全的影响,与互通式立交出入口是类似的。

    在本案中,限于地形约束,从隧道出来立即拓宽为三车道,而在进入隧道之前又迅速收窄回两车道,其与隧道口的间距几乎为0,完全没有缓冲时间,双向都是这样。无疑,这是对驾驶员的严峻考验,如果有意利用此服务区,而从长达数公里的“黒障”中驶出之后,还来不及适应刺眼的阳光,服务区入口便已瞬间错过,很可能引发司机懊恼、慌乱而引发事故。

    而从服务区回到主线的车辆,则必须在不满足国标的逼仄距离内完成并线,否则便是——撞墙,更要命的是你撞墙的速度是已经提升起来的速度……这样玩命的并线考核恐怕令老*司机都胆寒三分。

    如果赶上游客密集的假期,服务区往往人满为患,出入口排队司空见惯,在寻常的高速路上,最多导致主线拥堵,然而在隧道区间拥堵,则非比寻常,即便没有诱发事故,在暗无天日的隧道内一堵两个小时,也极易引发人员恐慌,乃至因尾气浓度而突发疾病……隧道本应是最大限度保证不受干扰、不易引发拥堵的区域,竟被塞进了这样一个规模不小的服务区,此设计是否考虑周全?

    国标尚未作出针对性规定,但有地方标准已经注意到此隐患,如江西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设计规范DB 36/ T 698—2013》就明确指出:服务区与隧道间距宜不小于1km。在诸多交通专家学者的有关研究论文中,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

    虽然国标没有直接约束服务区与隧道间距,但只要把服务区摆在这里,在这总长500米的山谷内,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符合国标的渐变缓冲长度,加速段、减速段都不够,从卫星图中可以看到,对向隧道出口进入服务区的减速车道更为局促,一出隧道就并线,哪有这么开车的?谁能反应的过来?

    如果不能满足线路设计国标而强塞服务区,很明显也属于违规设计,整个服务区的选址是有问题的,决策者需要出来走两步。

    这是根本性的诱因,此两隧道之间,短短几百米一瞬而过,如果没有乱七八糟的拓宽又收窄,没有什么进出服务区、第三车道的干扰和误导,而仅仅是干净利落的两车道连接,这36人恐怕并没有机会死在这里。

 西漢高速西安段日前發生死亡36人的慘烈車禍,滿載乘客的大巴車正面懟上了隧道壁,不是隧道內壁,而是隧道口山墻壁,如此離奇的撞擊是如何發生的?(图一)



    從現場照片中網友發現了端倪:隧道內只有兩車道,但隧道外是三車道,此外還有應急車道,其中第三車道直刷刷頂上了隧道山墻,簡直就是導向死亡的“斷頭路”,致命的事故就發生在這條車道盡頭。(图二)



    三車道變兩車道,為何不能提前收緊?車道設計是否有過錯?我們看相關標準——根據《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 5768.3-2009》第6.2條【路面(車行道)寬度漸變段標線】,對類似情況提出了具體要求,如路寬或車道數發生變化,其漸變段標線長度應通過計算決定,計算公式如下:(图三)



    以事發路段限速60公裏、變化寬度3.5米計算,漸變段長度應為81米。而從現場照片角度來看,看不到有漸變段的跡象。然後有媒體放出了這張航拍大圖,顯示第三車道在隧道前確有壹道收緊的漸變線。(图四)




    這能成為道路設計合規的證據嗎?——按比例估算,此“漸變段”長度僅有20米左右,與國標中的計算結果81米相差甚遠,而該國標屬於強制性條文。

    同時這張圖也澄清了壹個問題,這第三車道並非主線車道,而是由服務區匯入的“加速車道”,壹批洗地者立即如獲至寶,馬上攻擊大巴司機“不走正道”,而道路設計無責——在此說明樓主的態度,不否認司機可能存在疏於觀察等方面的責任,但這與追究交通設施的缺陷並不矛盾,而後者對於保障更多旅客的安全,有著更重要的意義。

    這就是為什麽要有國標,為什麽要有規範,為什麽要通過嚴謹計算來確定緩沖長度,正是為了保護大眾,即便路癡、路盲、疲勞駕駛也不至於隨隨便便命喪九泉。

    洗地者提出的指责很好,各方都要依法行事。如果大巴车属于过路而并非服务区驶出,的确没有必要进入第三车道,然而即便它误入此车道,是否违反交通法?——楼主找不到违法依据。变速车道与主线之间是虚线,意味着双向允许跨越,除非利用低速车道超车属于违章,通常的误入并不违法,通常也不会导致严重后果,前方见到收窄再并回去就是了,只要有符合标准足够的渐变段,这不成问题。相信很多司机也有类似的误入经历,合规的道路设计对此有容错度。在不能容错的地方,便会用只允许单向变道的虚实线予以警示,这是合理设计的应有之义。

    关于变速车道,也有相应规范,在国家行业标准《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中,明确等宽变速车道也需要增加渐变段长度,对应60公里时速应为40米——显然,涉事路段也不满足。

    关于81米和40米的差距,楼主认为应采用前者。首先,国标高于行业标准,而且国标是强制条文;变速车道也是车道,其收窄并线也应符合国标中“车道数变化”的要求;另外在《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中,也明确“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

    而发生此特大事故的路段,其渐变段长度无论是行业规范,还是国家标准,均不符合,应视为重大缺陷。

    另外这张图又牵出另外一个命题:服务区的选址问题。我们把卫星图拉远,可以发现在秦岭一号二号隧道之间仅约500米长的山谷之中,设置了一座设施完全的“秦岭服务区”,意味着有大量货车、大客、小汽车都会在这里选择休息或者加油,出入量可观,对主线交通有不容忽视的干扰,选择在这极为狭促的隧道之间是否合适?(图五)




    作为常识,隧道内外是事故高发之地,而本案所涉的西汉高速西安段更是榜上有名,连续多年入围全国十大“十大危险路段”,自2007年9月开通到2013年10月,事故共造成139人死亡(公安部),当然加上这一次,今年稳登头名了。

    进入隧道前后,尤其是像秦岭隧道这样漫长的高速路隧道,司机会经历强烈的光线、视线乃至心理变化,需要全神贯注才能确保安全,距离隧道出入口过近的变道设计,是极易诱发分心和误操作的因素,在很多交通专业的研究论文中,都得出类似结论,现实的事故概率也印证了这一点。

    在前述《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中,规定互通式立交的变速车道的渐变起点,应距离隧道出口1km以上,至前方隧道进口的距离,则需满足设置标志和标志以后对洞口判断所需的距离。服务区出入口对隧道口安全的影响,与互通式立交出入口是类似的。

    在本案中,限于地形约束,从隧道出来立即拓宽为三车道,而在进入隧道之前又迅速收窄回两车道,其与隧道口的间距几乎为0,完全没有缓冲时间,双向都是这样。无疑,这是对驾驶员的严峻考验,如果有意利用此服务区,而从长达数公里的“黒障”中驶出之后,还来不及适应刺眼的阳光,服务区入口便已瞬间错过,很可能引发司机懊恼、慌乱而引发事故。

    而从服务区回到主线的车辆,则必须在不满足国标的逼仄距离内完成并线,否则便是——撞墙,更要命的是你撞墙的速度是已经提升起来的速度……这样玩命的并线考核恐怕令老*司机都胆寒三分。

    如果赶上游客密集的假期,服务区往往人满为患,出入口排队司空见惯,在寻常的高速路上,最多导致主线拥堵,然而在隧道区间拥堵,则非比寻常,即便没有诱发事故,在暗无天日的隧道内一堵两个小时,也极易引发人员恐慌,乃至因尾气浓度而突发疾病……隧道本应是最大限度保证不受干扰、不易引发拥堵的区域,竟被塞进了这样一个规模不小的服务区,此设计是否考虑周全?

    国标尚未作出针对性规定,但有地方标准已经注意到此隐患,如江西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设计规范DB 36/ T 698—2013》就明确指出:服务区与隧道间距宜不小于1km。在诸多交通专家学者的有关研究论文中,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

    虽然国标没有直接约束服务区与隧道间距,但只要把服务区摆在这里,在这总长500米的山谷内,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符合国标的渐变缓冲长度,加速段、减速段都不够,从卫星图中可以看到,对向隧道出口进入服务区的减速车道更为局促,一出隧道就并线,哪有这么开车的?谁能反应的过来?

    如果不能满足线路设计国标而强塞服务区,很明显也属于违规设计,整个服务区的选址是有问题的,决策者需要出来走两步。

    这是根本性的诱因,此两隧道之间,短短几百米一瞬而过,如果没有乱七八糟的拓宽又收窄,没有什么进出服务区、第三车道的干扰和误导,而仅仅是干净利落的两车道连接,这36人恐怕并没有机会死在这里。

    作者:纸上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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