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法的含义及特征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1.义务性法规;2.综合性法规
二、税法的原则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主体、客体、内容
双方法律关系表述为:
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四、税法构成要素:
五、税法制定与法律级次
分类 | 立法机关 | 形式 | 举例 |
税收法律 |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 法律 | 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 | 暂行条例 | 如:增、消、营暂行条例 | |
税收法规 | 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 | 条例、暂行条例、法律的实施细则 | 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 |
税收地方法规 | |||
税收规章 |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税收部门规章 | 办法、规则、规定、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 | 如: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 | 如: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六、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
(二)现行税法构成:
18部实体法按征税对象划分、按纳税环节划分
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七、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
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即划分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立法权包括:层次1-6
(三)税收执法权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四)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征收机关 | 征收税种 |
国税局系统 |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路、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 |
地税局系统 | 营业税、城建税(国税局征的除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 |
海关系统 | 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
【提示】企业所得税有国税局管理,也有由地税局管理的。
(五)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1.中央税:消费税、海关征税税种、车辆购置税
2.地方税:房产税、车船税等
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4大3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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