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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语文老师们谈谈我的写作  晓苏

   编完这期刊物,我就要离开语文教学与研究杂志社了。去年冬天,武汉最寒冷的时候,我郑重地向本刊上级主管部门递交了辞职报告,要求辞去《语文教学与研究》杂志主编,希望到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民间文学教研室去专心教书。当时,领导考虑到我的心情和杂志的情况,一方面同意我辞职,一方面要求我留在杂志社再任一年主编。转眼一年过去了,从2016年元旦开始,我就要彻底离开杂志社,正式去教研室当一名专职教师了。虽然是我主动要求离开杂志社的,但在这离别之际,我还是感到依依不舍。我从1986年起到杂志社工作,至今整整三十年,与《语文教学与研究》建立了非常深厚的感情,突然要离开这份倾注了我大量心血的杂志,老实说,我的确感到有些难舍难分。更重要的是,我不忍心与那么多长期认可我、关心我、支持我的读者和作者朋友们说再见。一想到从今往后,我可能再没有机会通过杂志这个平台与朋友们进行交流和对话,怎么说呢?我的整个心都是酸的。 
   本刊的主要读者是全国的语文老师,他们也是刊物的主要作者。三十年来,我通过这份杂志结识的语文老师可以说数以万计,能称之为朋友的少说也有上千人。许多朋友都知道,我的身份比较复杂:一个身份是编辑,每月都要主编三本刊物;一个身份是教师,每学期至少要讲一到两门课;一个身份是写作者,业余喜欢写点小说。因为写作属于我的业余爱好,所以在与朋友们的工作交往中,我一般都很少涉及这个话题。其实,语文老师中有很多朋友都是很关注我的写作的,其中有不少人还发自肺腑地喜欢我的小说。他们不仅认真地读我的作品,而且还在百忙之中为我的作品写评论。这让我十分感动,也让我对他们充满感激。还有许多老师,曾经通过书信、邮件或电话,针对我的某些小说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想听听我的想法,希望跟我展开比较深入的讨论。可是,由于种种原因,我没能及时地回复,没能耐心地解答,没能细致地阐释。为此,我一直觉得对不住这些热心的老师,对他们心怀愧疚。今天,在我即将离开杂志社的时候,我想在我主编的最后一期刊物上,和长期以来对我的小说给予关注的语文老师们谈谈我的写作,也算是集中还一次债吧。 
   我之所以决定占用本刊的宝贵版面来谈论自己的小说,是因为我觉得我要谈到的问题,并不只是关于我自己,也不只是关于小说,它实际上涉及到了有关语文教学的许多方面,包括语言学习、课文讲读和作文训练。 
   1.写有意思的小说 
   我这里所说的有意思的小说,是相对有意义的小说而言的。有意义指的是有思想性,有教育性,有指导性;有意思指的是有情调,有趣味,有美感。最好的小说,无疑是既有意义又有意思的那种。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完美的小说。在这种小说中,意义和意思这两个元素不仅都有,而且两者是水乳交融的,是严丝合缝的,是浑然一体的。这种完美的小说,虽然古今中外都有,但老实说并不多。许多貌似完美的小说,粗看上去似乎意义和意思都有,但不能细看,一细看就会发现,其中的意义和意思并没有达到完美的融合。它们经常是两张皮,要么牵强附会,要么生拉硬扯,要么风马牛不相及。我不喜欢这种小说。它们很像蹩脚的裁缝师傅缝制的衣服,虽然两块布连在了一起,但针脚线头都能看出来,让人觉得刺眼。这种小说很不自然,读起来别扭,难受,有时候还感到肉麻,甚至起鸡皮疙瘩。 
   我们经常读到这样几种小说,一种是有意义没意思的,一种是有意思没意义的,还有一种是既没意义也没意思的。既没意义也没意思的,显然是最差的小说了。如果我们还把它称为小说的话,这种小说不写也罢,也不值一读。 
   至于另外两种小说,我们见到最多的是有意义没意思的这种。毫不夸张地说,这种小说差不多占据了小说的大半个世界。但是,就我的审美趣味而言,我也很不喜欢这种小说。原因是,这种小说过于追求所谓的意义,有的故作高深,总是削尖脑袋往哲学的象牙塔里钻;有的则假装激进,笔锋一转就溜上了政治的跑马场。说实话,这种小说没什么读头。如果仅仅为了获取某种思想,我们还不如直接去读那些哲学原著和政治文件。 
   相对来说,我比较喜欢那种有意思的小说。有意思的小说是从情调和趣味出发的,它不求宏大,也不求深刻,或者说,它不怎么重视意义的建构,只求渲染一种情调,传达一种趣味。这种小说不端架子,不板面孔,也不怎么作秀,更不装神弄鬼,往往显得很低调,很平实,有时候还有点世俗,因此让读者感到亲切,轻松,好玩,换句话说就是有意思! 
   从文学与生活的关系上来看,我认为有意思的小说比有意义的小说更接近文学的本质。有意义的小说虽然也写生活,但它往往只把生活当作材料,目的在于从生活中提取意义,这有点像那些磨豆腐的人,他们并不看重黄豆,眼睛只盯着豆腐,一旦豆腐磨出来,那黄豆就没用了,成了一包不值钱的豆渣。而有意思的小说则不同,它更看重生活本身,至于能不能从中发现意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让这生活本身显出情调和趣味来,这又好比那些热爱黄豆的人,他们虽然没把握从黄豆中磨出豆腐,却能够把黄豆处理好,或者炒,或者煮,或者泡,将它变得光彩夺目,有滋有味,香气扑鼻。文学说到底还是为生活服务的,它有责任让生活变得更有意思。所以我说,有意思的小说离文学的本质更近。 
   再从美学上来讲,我觉得有意思的小说代表了一种独特的美学追求。如果说有意义的小说属于理性审美主义范畴的话,那么,有意思的小说就应该归为感性审美主义了。与传统的理性美学相比,当下流行的感性美学更加关注人们的日常生活,尤其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情感体验。出于对感性美学的崇尚,有意思的小说开始重新梳理文学与生活的关系,特别看重生活本身的审美价值,从而将文学的兴奋点和着力点转移到了日常生活的感性层面上,尽力去发现、捕捉和传达潜藏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微妙情调和独特趣味,进而彰显出感性生命的无限丰富性与多种可能性。 
   2.《酒疯子》与方言运用 
   《酒疯子》是我自己十分看重的一篇小说,发表在我国最好的文学刊物《收获》2013年第2期上,同年进入中国小说年度排行榜,还被五种小说年度选本收入。《酒疯子》是我的第一篇用家乡方言写成的小说。它是我的一次探索,或者说一次冒险。    我的家乡是一个偏僻落后的乡村,那里的方言土得掉渣。土还不要紧,更要命的是俗,通俗,粗俗,甚至庸俗。当然,在离开老家之前,我也没觉得它有什么不好,因为我就是听着它说着它长大的。十七岁那年,我到武汉上大学,突然遇上了普通话。从这时候起,我开始嫌弃家乡方言了。与普通话相比,它实在是太土太俗了。我曾经还为自己生长于那样一个方言区而感到脸红和自卑过。在城市里,我很快学会了普通话,并及时将它用到了学习和生活中。从此,家乡方言被我紧紧地关进了喉咙深处。 
   后来我学着写小说,自然用的都是普通话。即使写我家乡的农村生活,我也不用家乡方言。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一是我阅读的作品几乎都是用普通话写成的,它们是我写作伊始不可避免的参考与借鉴;二是我没有读到过一篇用我家乡方言写成的作品,因此我无法从中找到现成的经验;三是我一直看不起家乡方言,所以不好意思用它写作,好像城里人娶了一个丑陋的村姑,不愿意把她带出来丢人现眼。 
   大约是在城市里生活得太久了,或者是自己的年纪有点大了,我这两年的心境发生了巨变。其中变化最大的,是我对城市产生了厌倦,突然对家乡充满了好感。我一有空闲就往老家跑,一回去就不想再到城市来。与此同时,我对普通话也开始厌倦了,觉得它听起来那么华丽,那么空洞,那么虚假,让人心烦,让人肉麻,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我忽然发现,家乡的方言原来是那样朴素,那样实在,那样真诚,给人一种一言难尽的亲切感。我甚至开始在城市里用方言说话了。我把妻子喊成了媳妇娃子。百无聊赖时,我就说无球聊儿。要是碰到一个荒唐的人或一件荒唐的事,我会忿忿地说,扯卵蛋!说着说着,我还发现我的家乡方言非常有意思。它虽然土,虽然俗,但说起来带劲,有味,过瘾。 
   正是在这样一种特殊的心境中,我开始了《酒疯子》的写作。我决定抛弃普通话,完全用我的家乡方言来进行叙事。 
   让我始料不及的是,叙事语言的转换给我这篇小说带来了一系列的转换。动笔之前,我的构思已基本定型。因为叙事语言由普通话转换成了方言,所以原来建立在普通话之上的构思不得不推倒重来,否则就会与叙事语言不搭调,甚至格格不入。随之而转换的是叙事角度,我把原定的第三人称改成了第一人称。叙事角度转换本身并不是特别重要,在此之前我也多次尝试过第一人称叙事。重要的是,这回的第一人称叙事凭借的是方言,因此叙事立场也必须发生改变。以前,我虽然经常从第一人称的角度,并尽量用农民的口吻来展开乡村叙事,但叙事立场总也摆脱不了一个知识分子的身份定位,说到底还是一种精英立场,致使小说在叙事中出现许多裂缝和破绽,导致叙事无法进入到生活的深处。这一次,由于方言的介入,小说的叙事立场实现了根本性的转换,即从精英立场转到了民间立场。这个转换的意义太大了。 
   在我看来,精英立场和民间立场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叙事立场。从精英立场出发的叙事,突出的是精英意识;从民间立场出发的叙事,彰显的则是民间意趣。它们代表着两种不同的叙事美学与叙事策略。简单地说,精英叙事强调的是有意义,而民间叙事追求的是有意思。有意义指的是有思想价值,有意思指的是有情调,有趣味,有美感。在《酒疯子》的原初构思中,我本想正面描述村长黄仁是怎样贪财和劫色的。到了动笔的时候,因为叙事立场的转换,我便突发奇想设计了一个酒疯子,让他借酒装疯,以毒攻毒,巧妙地把村长黄仁的鬼把戏重演一遍。这样一来,这篇小说就避免了直白,避免了沉闷,避免了一目了然,或者说有了悬念,有了幽默,有了曲里拐弯,换一句话说,就是有意思了。 
   3.《姑嫂树》的来历 
   我的小说差不多都是有生活原型的,纯粹的想象与虚构几乎没有。这篇《姑嫂树》也不例外,它是我根据一个真实的故事演绎而成的。故事的提供者是我的老师王先霈教授,他是著名文艺理论家,曾经担任过湖北省作家协会的主席。王老师是我的恩师,三十多年来,他一直关心着我的创作,不仅在思想和艺术上给了我许多有效的启迪与指导,而且还经常为我提供写作素材。 
   有一天,我打电话找王老师说点事。事说完,我正准备挂电话,王老师说,我给你讲两个故事,你可以写成小说。他先讲了一个外国的,说一个单身男子临死前特别想行一回房事,家人就找来了一个妓女,满足了他人生的最后一个愿望。然后这个男子就安然地走了。接下来,王老师又讲了一个国内的,讲一个已婚女人和一个未婚女子被两个流氓劫持到一个公园里,两个流氓要分别对她们进行强暴,当时是夜晚,又地处偏远,在反抗无效和求助无门的情况下,已婚女人对那个正要对未婚女子下手的流氓说,你放过她吧,要睡也来睡我,她一个黄花姑娘,你把她遭踏了,她今后怎么嫁人?那个流氓还没丧尽天良,听了已婚女人的央求居然起了恻隐之心,真的放过了未婚女子!这两个故事,我听了都很有感觉,当即对王老师表示了谢意。 
   后来,我先根据王老师提供的第一个故事写成了《送一个光棍上天堂》,并很快在《花城》杂志上发表了。这一篇写得很顺利,因为我作品的情节、人物和立意与王老师提供的原始故事基本上是一致的,没有太多的加工与改造。不久,我又根据王老师讲的第二个故事开始创作《姑嫂树》。 
   《姑嫂树》的写作就没有第一篇那么简单了,它让我动了许多心思。原始故事中的那个已婚女子虽然很感人,但让读者受到感动之后却不能给读者带来更多的更有价值的思考。为了让这个故事更有意思,我想了好几个方案,最后决定在那个未婚女子身上做文章。我想,如果那个未婚女子早已不是什么黄花闺女,那么那个已婚女人的献身与挽救还有意义吗?经过这么一假设,我的眼睛和我的心不禁豁然一亮,构思一下子就从迷茫走向了明朗。与此同时,我还灵机一动将已婚女人和未婚女子的关系设计成了嫂子和姑子的关系,这一改变无疑对小说主题的表达与强化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回过头来看,虽然小说《姑嫂树》与王老师提供的故事相差甚远,但原型故事对这篇小说的意义却是功不可没的,这一点只有作者心知肚明。小说写成后发在大型文学双月刊《长城》杂志上,位于短篇头条,发表之后广受好评。

……

(《语文教学与研究》2015.12上:6~11;《高中语文教与学》2016.4: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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