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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我只想和自己喜欢的人结婚

图片发自简书App

天空憋了一天的情绪,终于在傍晚时分,将心里所有不快通通宣泄出来。雪花沾染着空气中的尘埃,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洁白。杨曦呆呆的站在窗前,纤瘦的身体看起来弱不禁风,一袭白衣衬得原本柔滑的肌肤越发的苍白,精致的五官在岁月的打磨下显得更加立体,然而那干净清澈的眼神却始终无法掩盖那一丝若有若无的忧伤。她打开窗户,任凭大朵的雪花裹挟着寒冷的空气一同蜂拥而入。也许是寒风太过猛烈,她不禁打了个寒颤,顺势将窗户关上,走到客厅,随手拿起一件大衣裹在了身上,试图赶走早已渗入骨髓里的寒气。

她坐回桌前,继续整理储存在电脑里的照片。此时距离分手已经过去了187天。

放在桌边的手机突然震了一下,也许是房间太过安静,震感太强烈,才会被吓了一跳吧。猜想大概又是某软件的信息推广,便没有理会,片刻过后,又震了两下,她伸手将屏幕解锁。看着发信人的名字,她的心突然紧了一下,是他,这么久了,会有什么事呢?咚咚的心跳声催促着她迅速打开信息,然而,呈现在她眼前的那几个明晃晃的字几乎要刺瞎了她的双眼。

“我始终无法说服我的父母”

“我妥协了,我要结婚了,和她”

“对不起,小曦,你一定要好好的”

原本留存在心里的最后一丝希望也化成了泡影,她没有回复,因为不知该如何回复,她的身体在颤抖。她将手机扔在一旁,瞬间瘫坐在椅子上,泪水肆意的冲刷着她的脸庞。不知过了多久,她停止了抽泣,大概是哭累了吧。重新回到电脑前,将刚才整理的照片从上到下仔仔细细挨个重新看了一遍,随后又全部删除,大概是想将这些关于他的记忆全部结结实实的压在心底,永远尘封起来吧。

她拿起手机,快速按下一个号码:“小眼镜,陪我出来喝酒。”没等对方说话,她便挂了电话。

半小时后,在一个蒙古风情的酒吧里,台上满头非洲辫的女郎唱着动听的蒙古语,悲情悠扬的旋律仿佛在向谁诉说着哀伤,这倒是符合极了小曦现在的情绪。坐在旁边的姑娘梳着一头利索的短发,灯光斜斜的打在她的脸上,整齐的牙齿在红唇的映衬下显得更加洁白。受父母亲遗传,从小便在鼻梁架上了重重的眼镜,院子里的人们经常开玩笑说,她的鼻梁这么低,定是眼镜太沉的原因,压的鼻梁不愿生长。然而,她从不生气。她有个好听的名字,韩思琪,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就是她名字的由来。

她们是光屁股长大的玩伴,是同住四合院的邻居,是在同一所小学上了六年学的校友,更是共同生活了四年的大学同窗,这样扎实的感情并不多见。

见小曦一杯一杯的给自己灌酒,思琪忍不住一把压住她端着杯子的手臂:“能不能先告诉我怎么回事?”

小曦将手抽开,一杯酒下肚,她单手拖着额头,嘴角挂起了一丝苦笑,抬眼用迷离的眼神看着她说:“你猜?”

思琪无奈的说:“这世间能让你如此颓废的人还能有谁?说吧,他对你说了什么?”

“他,他要结婚了,就和那个……”话音未落,小曦身体向前一倾,随惯性趴倒在了桌子上,头也重重的砸在了胳膊上。

思琪用牙齿压了压紧闭的双唇,眉头一紧,目光暗淡了下来。她起身将小曦扶起,一只手将她的胳膊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另一只手揽着她的腰,一路上跌跌撞撞。

在黑暗的房间里她摸索着开了灯,将小曦费力的抬到了床上,她那瘦小的身板在这样高强度的训练下几乎要长出肌肉来。她转身一屁股瘫坐在床上,大口的喘着粗气,额头上的汗珠大颗大颗的顺着脸颊滑落在脖颈上,沾湿了衣领。抬眼看到正前方显示屏的指示灯一闪一闪,她起身走到跟前,晃动鼠标,屏幕亮了起来,画面定格在那张用了大半年的墙纸上。上面的两个人在细如粉尘的沙滩上腾空跃起,笑的丝毫没有半点伪装,他们相互对视着,目光中满满的爱意,在碧海的映衬下显得更加动人。

思琪回头看了一眼醉不省人事的小曦,眼神流露出毫不掩饰的心疼。关闭电脑,为小曦换上睡衣盖好被,检查好天然气阀门,水龙头开关,又关闭电源按钮,她才放心的带上了门。

一路上,记忆如过电影一般在她的脑海浮现,从这段感情的开始到结束,她,是唯一的见证人。

故事还要追溯到09年。

刚进入大学的小曦不像其他同学那样,从高考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完全沉浸在肆无忌惮的放纵之中,忙着恋爱,忙着玩耍。对于未来,她有着自己的理想和期待,所以面对学业,她一刻也不肯松懈,每天吃过晚饭都要去图书馆上自习,无论刮风下雨,酷暑严寒。

去图书馆,篮球场是必经之地。盛夏的傍晚不似正午那般燥闷,活跃在篮球场的同学便多了起来,场地两侧还挤满了自发的拉拉队,他们都在为各自喜欢的“球星”加油鼓劲。小曦路过时偶尔也会瞟一眼,却从未主动上前观看比赛,因为在她眼里,那是自己走不进的世界。直到大一下半学期,学校举办了一场篮球赛,各系与各系之间展开了激烈的角逐。

“喂,有没有注意到那个穿蓝色队服正在运球的男生。”

“嗯,注意到了,好帅啊,不知道是谁。”

“他叫杨鑫,经管系念大二,听说入学成绩是全系第一。”

“哇,学霸啊。你还挺了解的嘛,看来是观察很久了。”

“对呀,关键是啊,现在没有女朋友,嘿嘿。”

“那你的机会来喽。”

“别瞎说,我只是单纯的仰慕而已,别无他想。”

“少来”

旁边两个女生就这样叽叽咕咕的聊着。小曦不由自主的将目光移向这个瘦瘦高高的男孩儿,干净的外表下还带着一丝暖暖的味道,修长的手指紧扣着篮球做出了一个投篮的姿势,球进了,全场欢呼,她也跟着鼓了掌。比赛结束了,不记得比赛有多精彩,只记得,她的眼神从未从他身上离开。

再见杨鑫是第二天的早上,小曦和思琪一起去上课,不知哪儿来的冒失鬼撞到了小曦,抱在怀里的书纷纷散落在地上,思琪大喊:“走路不看人的啊?”小曦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蹲下将书捡起,夹在书上的签字笔顺着台阶滚落了下去,她急忙追下去捡,却被一个手指修长好看的人抢先了一步。

“你的笔。”是杨鑫,他将笔递给小曦。

“谢谢。”小曦接过笔,快走了两步追上了等她的思琪。一股未知的力量驱使她回头看了一眼走在身后的杨鑫,四目相对的那一刹那,一股热流涌上了她的脸颊,她迅速将脸转回,快步走向教室。

也许是缘分使然,自那以后,他们总能不期而遇,仿佛上帝不在他们身上安排一些故事情节就不肯罢休一样。

很快,小曦在生日那天收到了一份神秘礼物,粉色的包装盒上系了一个紫色的蝴蝶结,打开一看是一支钢笔,一支小曦心心念念很久的派克钢笔。里面还卷着一张字条:杨曦,生日快乐。署名是杨鑫。

小曦坐到书桌前,捧着这支钢笔呆呆的看了很久,嘴里小声嘀咕着:“他怎么知道的呢?”站在一旁整理衣柜的思琪漫不经心的问:“是知道你生日还是知道你喜欢这支钢笔啊?”小曦说:“我都很好奇。”思琪噗嗤笑出了声,斜着眼睛看着天花板,很骄傲的说:“当然是我告诉的啊。”小曦瞪大眼睛,惊得合不拢嘴:“什么时候的事儿,你怎么都不告诉我啊。”思琪双手扶着小曦的肩膀说:“我们都想给你一个惊喜啊,别说你不开心啊,我可是早就看出来了,每次你看他的眼神都不对。”

“这都被你发现了啊,有那么明显吗?”小曦嘟着嘴说。

“拜托,瞎子也看出来了好吧。”

小曦耸了耸肩,任凭思琪无情的嘲笑,她回坐到桌前,捧起钢笔仔细端详着,嘴角泛起了笑意。

之后杨鑫总给小曦打电话,发信息,他们的联系日渐频繁,彼此对生活的态度以及对事情的看法总是很契合,所以很聊得来,渐渐地便无话不谈。他们的爱情没有什么轰轰烈烈,就是很自然而然的成为了男女朋友。杨鑫打篮球,小曦就在旁边看着,时不时的递上一瓶水,还用纸巾帮他擦汗,惹得周围的女生心生妒恨,但小曦从不在乎。杨鑫也会经常陪小曦去图书馆,帮她找需要的书籍。无论骄阳似火的夏天还是寒风凌冽的冬日,小曦的两个暖瓶总是有满满的开水。

和杨鑫在一起的日子小曦活泼了不少,她不再像乖乖女那般安静,恬淡,偶尔也会和周围的人开开玩笑,一起出去逛逛街,看看风景。她不再只专注学业,偶尔也会参加社团活动,或者跟杨鑫学习打篮球。这样的小曦,变得更招人喜欢了。

八月一个周末的夜晚,楼门已经落了锁,小曦还没有回宿舍,思琪打电话,关机,给杨鑫打,对方无法接通,这可急坏了思琪,甚至要报警,被舍友拦住了“你别往坏处想,和杨鑫在一起不会有事的,或许只是去了一个好玩儿的地方想多呆一天罢了,明天倘若还不回来,再报警也不迟,况且人口失踪需要24小时警方才会受理。思琪坐立不安,在地上来来回回的走,直到宿舍熄了灯才爬上了床。她辗转反侧,担心了一整晚,大概在天蒙蒙亮的时候才勉强睡着。

第二天早上,小曦站在思琪床边,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她缓缓地睁开眼睛,视线对焦般从模糊变清晰,她猛地起身从床上跳下来,叉着腰对小曦大吼:“你这个坏家伙,还知道回来啊你,你昨晚去哪儿了,电话也不开机,简直要把人吓死了你知不知道。”小曦满脸委屈:“昨天玩儿的有些晚,末班车又无故取消了,没办法就在当地找了个住处,今早赶第一班车回来的,手机没电了,也没带充电器,就没告诉你,对不起啦。”小曦连忙抱住思琪,把头靠在她的肩膀上做小鸟依人状:“下次再也不敢了嘛。”思琪生气的把头扭到一边不说话。

“对了,我想告诉你一件事”小曦看了看周围,确定无人了才继续吞吞吐吐的说:“昨晚,我们俩,在,在,在一起了。”思琪的下巴都惊掉了:“你说什么?杨曦,你是不是疯了!”小曦被这怒吼吓不敢说话,她压低了声音:“我是真的很喜欢他,而且我相信他,我们一辈子都会在一起的。”思琪叹了口气说:“我不是不相信你们,可是万一……我只是怕你将来受到伤害。”“如果真是那样,我也认了,不会后悔的。”小曦坚定的说。

小曦每天依旧面若桃花,或许恋爱中的人都是这样任性,不管不顾的吧。然而杨鑫也的确没有让小曦失望,对她越来越好,事事顺她意,样样满足她。看着两个人整天如胶似漆,甜甜蜜蜜的,思琪也算放了半颗心。

很快,杨鑫毕业了,而小曦还得上一年学,杨鑫选择陪在小曦身边,于是在当地找了一个公司,过起了朝九晚五的生活,平时白天上班,晚上来陪小曦吃饭,帮她打水,周末偶尔会一起出去玩或者陪小曦去图书馆,热恋的温度丝毫没有退减。

小曦毕业后就随杨鑫回到了家乡,想着工作稳定了就商量婚事。经过了两年的各自打拼,事业总算稳定了下来,也攒了些积蓄,两个人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小曦把杨鑫带回家里,爸爸妈妈早已做好了准备,一桌丰盛的佳肴也是经过了层层选拔才上桌的,可见对女儿的疼爱和对她另一半的重视。经过了几天的观察,杨鑫对小曦的体贴入微,让曦爸曦妈看在眼里,心里也觉得踏实,值得把宝贝女儿托付给他,便毫不犹豫的同意了这门婚事。

接下来,小曦拿着爸妈精心准备的礼物便跟着杨鑫回到了家里,迎接他们的是杨鑫的爸妈还有一个笑靥如花的女子,大概是杨鑫的表妹之类的吧,她皮肤白皙,优雅端庄,让人看了就很想亲近。杨鑫的妈妈热情的将他们迎进门。

饭桌上,杨鑫妈妈给小曦夹菜:“这还是鑫鑫第一次带女同学来家里玩呢,来,别客气,多吃点。”“女同学?”小曦有点诧异,却没有多说什么。鑫妈又开口了:“哦,对了,忘了介绍了,这是鑫鑫的未婚妻,叫黎夏。一直也没见,反正这次也回来了,多抽些时间,好好相处相处。”杨鑫惊讶的眼神中暗藏着一些愤怒:“妈,我和你说过了,我只会娶小曦一个人。”黎夏的脸色有些难堪,杨鑫妈妈顿了一下,假笑着给杨鑫夹菜:“我什么时候同意过?”听了这话,小曦的手不停地颤抖,她攥紧了拳头,眼泪模糊了视线,她倔强的咬着嘴唇,不知所措。终于她绷不住了,拿起外衣冲出了门,杨鑫也跟着冲了出去,只淡淡的丢下了一句:“妈妈,原来你是这样的人。”家里的气氛异常的尴尬。

杨鑫追住小曦,一把将她揽在怀里:“别怕,我永远不会丢下你。”这一刻,小曦才将委屈化为泪水,在杨鑫的怀里肆无忌惮的倾泻而出。“我一定会说服我爸妈,让他们接受你的。”看着怀里这个受伤的姑娘,杨鑫心疼的说。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鑫妈始终不肯妥协,不管小曦多好,她始终认定她看着长大的黎夏是她最称心的儿媳。

雨过天晴一个暖暖的午后,小曦收到一条信息:明天上午10点,公园北门咖啡厅见,署名是杨鑫妈妈。小曦有点儿意外,却也很紧张,一种不祥之感席卷而来。第二天一早,小曦起床梳洗打扮,穿了最心爱的衣服提早去赴约。10点,鑫妈准时来到座位前:“我们今天来好好谈一谈。”内容的大概就是劝小曦知难而退之类的。

原来黎夏的爸爸和杨鑫的爸爸是大学同学,现在,他们一个做了官,蒸蒸日上,一个做了生意,风生水起。这样的门当户对是小曦这样的普通家庭所无法企及的,他们确实有着很不相配身家背景。尽管小曦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将来可以有所成就却终究抵不过现实的残酷。

谈话的结尾,鑫妈将一张银行卡和一百块纸币放在桌上推给小曦:“这里有十万块,密码是杨鑫生日,你们真的不合适,如果你真心喜欢他,就应该多为他考虑。还有这一百块,请你喝咖啡。”说完起身便走了。

小曦拿起银行卡,手紧紧的攥着,眼里满满的全是恨,自尊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凭什么自己的感情屈屈就值这十万块,在有钱人的眼里,他们拿感情当什么。小曦擦干眼泪,走进银行,从自己的工资卡中取出了两万,是她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钱,将它添到杨鑫妈妈给的卡里。然后写了一封信连同银行卡一并寄回杨鑫家。

“金钱有价情无价,用钱断情辱了谁?愿君安康多珍重,你我从此各天涯!”

小曦辞掉了工作,拉着行李回到了她生长的故乡,那里的一花一草,甚至连空气都让她觉得踏实。她挂断了杨鑫所有的电话,重新找了一份工作,开始新的生活,可是没好的伤疤怎能不痛。她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喝酒,她想尽办法麻痹自己,希望痛苦早点儿过去。

是的,她爱他,很爱很爱,爱到想和他有个家,想与他有个流着各自血脉的宝宝,然而,她已然不知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他。

那一刻,小曦似乎明白了,或许人生,不是光靠努力就能得到想拥有的一切,偶尔也需要有一点点的好运气。

正午的阳光透过纱窗暖暖的照在床上,小曦翻了个身,揉揉眼睛,在昨晚酒精的作祟下,脑袋完全是放空的状态,眼睛无神的看着天花板。她突然想起了什么,起身拿起手机,打开杨鑫昨天发的信息,思考了片刻,流着泪在屏幕上打下了四个字: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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