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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是为了不辜负自己

文:沈十六

摘自《努力,是为了不辜负自己》



朋友跟我聊天的时候,说想不起自己小时候最想做的事情了。到最后她说:“我只记得小时候的梦想是考古。但是那时候还小,从没有人支持我,觉得是异想天开,所以我没有为之努力就放弃了。”

我叹息一声说:“每个人都曾有想做的事情吧,但有些人时间久了就忘记了。”

 

1.雨水:冬去春来,气温开始回升,但冷空气活动仍十分频繁 

 

2015年2月19日,正月初一。

我拜年的时候还在盘算着,给了小侄女500块钱压岁钱,给了爸妈3000块钱,给爷爷买了过节礼品,辞职前结清的工资只剩下一万七了,回北京之后还要交3500块钱的房租。顿时,对着灶王爷磕下去的头都重了几分。

后来,我去了一家互联网创业公司做文案策划,工作的内容还是与文字相关,当然,薪水也可以。

入职当天,我就在当当网买了三本书,一本《文案创作完全手册》,两本与互联网相关的入门书。

互联网公司的氛围很好,大家打打闹闹,并没有很清晰的上下级观念,最让我觉得有趣的事情是每天下午一群人头脑风暴。

当时我们正在准备开发一款职场问答类APP,类似“知乎”,但是细分的一个垂直产品,更像“优米”。

我住在石景山区,早上七点半出门,步行20分钟到八宝山地铁,乘45分钟地铁到永安里站,在7-11便利店买一杯豆浆和一个面包,8:45~8:55到公司。

我经常加班,尤其是刚入职的前两周。老板希望尽快将框架整理出来,我和另外两个文案,既负责想产品框架又负责想内容功能,天天被名称、栏目、slogan(品牌口号)折磨得要死要活。那段时间,我搜索了几乎所有功能相似的网站或App,下载安装,注册试用,每天手机净收到验证码,叮的一声,我都不用点开就习惯性地输入六位数字。

可我对这个项目还是有些抵触,我一直以为自己进了公司是来做文案推广的,当然,当时老板答应的是来写故事。

不过,我觉得既然已经决定要做的事情,还是要努力做好。这是我一直信奉的原则。

跟我一组的文案,是个北京男孩,做事圆融利落。另外一个不经常见面的姑娘是老板的朋友,叫Carmen,很漂亮,思路很灵活。我们三个人聚在一起开会的时候,让我觉得跨行也没有什么不好,能够学到很多新鲜的知识。

但在我入职半个月的时候,公司里的美术总监离职了。我们一群人在旁边的中餐馆为他送行,饭吃到一半我就觉得气氛有些怪异,但说不出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当然,我从没有想过公司会分崩离析,毕竟老板是个官富二代,身价怎么也值千万。

之前我还信誓旦旦地跟室友说:“老娘的本命年总算过去了,这回怎么着也算找到了一个靠谱的工作,满谷满仓的粮食,有事我养你啊。”

室友见过我老板,也拍着自己半斤重的胸脯说:“放心,你早该触底反弹了。”

自从美术总监离开之后,公司陆陆续续走了好几个工程师。我算是见识到了互联网公司的大迁徙,偌大的办公室,陡然间变得空空荡荡。

我再不需要加班,还有了空余的时间写文章。

3月15日,中午,我用微波炉热了自己从家里带的午饭,清炒茶树菇、胡萝卜炒肉,一小碗紫米饭。热饭的三分钟我打算发一条微博,第一句写道:我很少认为自己优秀。”但我很快发现140个字不足以表达我当时想要说的话,所以,我将饭取出来放在一边,用文档写了一篇1500字的稿子,然后发到了豆瓣网上。

这篇稿子叫《成长是与不够优秀的自己和解》,它很快被推上了成长页,隔了两天就上了首页精选。我突然增加了许多关注,有很多人给我回应,并点了喜欢。

而我刚好空闲,没有工作的时间我就分分秒秒地刷网页,回复评论和豆邮,并且接连又写了几篇文章。

或者说,我一直坚持写作。从十八岁算起,我现在练习写作已经七年了。高中时候,练习写青春故事,一篇篇写在本子上读给同学听;大学期间,研究过《萌芽》杂志的文章,在“榕树下”连载过两部长篇,给许多杂志社投过稿件;后来,为了能够继续写作,应聘进了杂志社。

这么回想,我好像从来没有间断对文字的坚持。

开始收到编辑主动邀稿的时候,我心里非常忐忑,有些不自信,总觉得自己像捡到了便宜,而这便宜随时会被人发现,然后被追回。

那种患得患失的情绪还没有持续太久,我就接到了《青年文摘》编辑的豆邮。她想要转载我一篇文章,并联系我删减一些内容。

我发了朋友圈,身边熟悉的一个朋友给我发信息说:“你开始慢慢走上正轨了。好好写吧,写出内心想讲的话。”

那一瞬间,我泪如雨下。

说起来,我并不是个泪腺发达的人,小的时候还因为“不会哭”被我妈拧着脸颊上的肉教训,简直是泪腺干燥到不知道如何落泪。

我边擦眼泪边回复他:“就知道说好听的,不是你嫌弃我写得像狗屎的时候了。”

大概,这么写会更加让我坚信我是没有天分的作者。语言的表达不够出色,写不了不让人厌烦的大段独白,也没有脑洞大开的构思,总之写起东西来寡淡而平凡,像是素面朝天的女子,却一心想着能够招摇过市。

 

2.谷雨:雨水增多,利于谷类生长 

 

4月20日,我在家里写了一篇叫《所有转身离去,都是为了遇见更好的自己》的稿子。故事里的琨大美就是我室友,她陪我一起度过了动荡的2015年年初,也见证了我触底反弹的全过程。

写完稿子的那个周二,我接到了年前曾过去面试的美食杂志的电话。对方是位女士,声音礼貌干练,她问:“你这周四能够来杂志社三面吗?年前我们总编去韩国了,最近才抽出时间来面试。”

我心里一顿,有些不知道回复什么,大概过了三秒钟才说:“好的,那我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吗?”

她答:“你带着作品就好了,周四上午十点。”

我挂了电话,不得不梳理一下现在的情况。当时,互联网公司已经只剩下三个人,两个文案,一个老板。前几天会计和前台的姑娘都离职了,我临时承担了好几个职务。

我一直在心里犹豫要不要辞职,每次晚上下班,我边做饭边问琨大美:“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

她穿着睡衣,站在厨房门口,盯着我切菜,说:“其他人都走了,你留下有什么意义呢?再说了,做的工作到底不是你最擅长的。现在杂志社那边让你过去面试,这是好事。”

那家杂志社有两本杂志,在行业里做了近三十年,杂志销量和品质都很不错。其实,没过年之前他们就在复试的时候回复过我,去写菜谱的那本杂志可以直接入职,但另一本写经营管理的并不缺人,所以,录用有些困难。

但我无意写菜谱,比较直接地表示想写经营管理。后来,他们也就没有再联系我。

关于周四的时间,我觉得真的很巧合。因为上周周六日加班做问卷调查,我和唯一剩下的同事调休两天,正好周四、周五有时间。

晚上下班回家,琨大美已经在准备做饭。厨房开着抽油烟机,她正在切泡好的木耳,平稳下刀,然后是新鲜的芹菜。

我换了鞋,在洗手台帮忙洗盘子,略微纠结地说:“杂志社那边让我去面试,我答应了。但还没有想好怎么跟公司这边说。”

琨大美朝锅里倒好油,热了一会儿,她朝后躲了半步,放入葱姜末、蒜片、干辣椒,顿时辣味窜入鼻腔,我连忙把旁边切好的木耳和芹菜递给她。

她边翻锅边笑着说:“我一直觉得你比较适合杂志,现在这样不是更好吗?”

我明白琨大美的话,但心里觉得有些别扭,对互联网公司有歉意。它曾在我比较困顿的时候帮助了我,让我认识了一些人,进入了新的行业。

这些都是我一直没有离开的原因,但我也清晰地认识到,那的确不是最适合我的。

四月末,我进了美食杂志,开始了奔波的、忙碌的、与文字紧密相连的编辑工作。大概写字能够让我有一种安定又舒适的感觉,所以,不论再忙再累我都没有想过放弃。

入职第二周我就接到了出差任务,先去扬州,之后到上海。那是一段回想起来都会觉得超级赞的日子,我忙起来有些不分昼夜,上班时间抽空向同事请教问题,下了班也会晚走一会儿查资料、做功课,希望尽快掌握这本杂志所需要的行业知识。

后来,我陆续去了长沙、郑州等城市出差,每一天的行程都很满,要采访十多家当地优秀企业,就这样接触了大量的成功的餐饮人。

我在跟他们的沟通交流中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这个领域成功的人,他在其他领域也会成功。他们拥有的优秀品质不会因为更换行业而丢失。

从郑州回来的动车上,同事靠在座位上休息,我不知怎么就想起自己前两次到杂志面试的情景。初试比较简单,就是填表格、回答专业和生活类问题、解决两份校对稿,整体下来用了一个多小时。人力资源部的甄姐和郭老师都很nice(性格很好),特别有亲和力,面试的过程不会有压力。

复试的时候,问题相对专业,面试官是从事杂志编辑的资深人士。我在面试之前专门研究了杂志社的两本杂志,并针对经营管理的那本提出了详细的修改意见,以第7期杂志为例列了一张单子,并用不同的便签贴在有问题的杂志内页,方便面试过程中翻阅。

我还准备了自己之前的杂志作品,也准备了一些发表在其他杂志的打印稿,既然是记者编辑工作,那文字功底和从业经验都需要展现。

其实,做所有事情都一样吧。天分固然有利,但对于像我这样的平凡人来说,努力和尽心更加重要。一个人对于喜欢做的事情,一定要竭尽全力,就算不是美好的结局,你也不会觉得遗憾,更何况它有可能峰回路转。

生活充满了戏剧性,你我恰好是某一部剧中的演员。兜兜转转,我还是回到了杂志行业。

 

3. 大暑:正值中伏前后,是许多地区一年中最炎热的时期 

 

我的七月份,又热又闷。

我像是太上老君炼丹炉里一颗没有修炼好的丹药,正在接受着炙烤和煎熬。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真正修成正果,总觉得高温要把自己融化了,我即将贴在炉壁上被燃成一把青灰。

那时候北京已经热得像蒸笼了,日均最高气温31℃。我每天一睁眼都会先拉开窗帘看外面有没有下雨。我开始改乘公交,因为公交上开着空调,冷气增加我对上班的愉悦感。

生活似乎步入了正轨,周一到周五上班,周六写稿、按摩、看电影,周日睡到自然醒,然后买菜、做饭、跟我妈视频聊天。

那段时间,最令我纠结的就是自己的写作。我总觉得自己写得不够好,经常半夜猛地从床上跳起来翻本子,记录那些临睡前才会浮现出来的句子。

一些杂志和App也开始向我约稿,但写起来总觉得没有自己随意写的时候有趣。我猜自己身体里有一个关于写作的血槽值,标准的刻度,有灵感的时候是满血,没有灵感的时候会枯竭。将灵感付诸笔尖的时候,血值会一刻度一刻度地减少。所以,我每次打好了腹稿也迟迟不愿动笔,就算动笔写到一半的时候也会停下,起身倒水、翻杂志、玩手机,等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的愧疚感灌满刚才消耗的血槽,才会继续写下去。

这些停顿,读者阅读的时候是能够感受到的。

所以,稿件真正发给编辑之前,我都要看上三五遍,先修改错字病句,再调整一下结构内容,最后是将核心部分重新润色一下。

我枕头两侧放着书、本子和笔,左侧是这个月看过的,右侧是还没有看的。正在看的里面会夹着叶子禾手绘的书签,放在床头柜上。

我和琨大美每个月会抽一天时间去首都图书馆还书借书,她们杂志社比较忙的时候,我会帮她借书。从八宝山站到潘家园站,一小时十分钟,出站后走一小会儿,能够看到许多摆摊卖玉石的人。

他们看起来多半是新疆人,偶尔会拦住过路的行人兜售,一副你不买就吃亏的说辞。我还见过穿袈裟的和尚被拦住,中年和尚很礼貌地拒绝了。我每次拎着两袋子书路过,完全腾不出手看石头,卖石头的人常常因此而放任我过去。

我读书很杂,不成体系,所以借书也没有规律可言。我曾跟朋友讨论过读书这件事,所有想要写作的人都不要拒绝读书,这是沉淀自己、靠近自己的一条路。有人问我写作有没有捷径,我说有,那就是练笔和阅读。

最近几个月,我刚从日本文学读到欧洲文学。暂时还在读一些有名气的作家,他们或是获过大奖,或是作品知名度较高,好在读起来并不晦涩艰深。

有一阵子,我选书特别随意,走到国外文学区域,先是盯着书架看,读到有趣的书名就抽下来放进借书袋子里,就这样一直选够十本。

另外就是在豆瓣网关注了一些博览群书的人,我会隔一段时间看一下他们标读的书,比如王大根、康若雪、流氓书生等,我会从短评里挑一些喜欢的书去读。

从图书馆借来的书还没读完,Y从威海来北京找我去张北音乐节。她看痛仰乐队,我看男神李健。

Y一出站就说:“我在海边还要穿长袖,到这里差点热晕了。”

“你没见北京站旁边天桥上的乞丐都少了,都嫌热躲到地铁里了。”我笑着说。

我大概是想逃离北京的吧,所以觉得Y像个行侠仗义的侠客,助我脱离烦躁闷热的生活。我和她已经半年未见,但聊起来就像没有分开过。

从张北回来,七月份马上要过去了。我也略微找回了写作的感觉。海明威说过:“创作的目的全在于向读者传达一切:每一种感觉、视觉、感情、地点和情绪。”我想,只要去写,你就会越来越知道自己要写什么。

这个过程或许漫长,但终究会结束。你越早开始,它就越早离去。

 

4.秋分:日光直射点又回到赤道,昼夜等长 

 

9月23日,秋分,是我的生日。

那天是周三,我上午有一个采访,下午回杂志社开会。我坐在公交车上想:这日子平淡得能当漂白水了。

回到家,琨大美送给我一件生日礼物——一支樱桃粉的口红,她说:“十六,生日快乐,希望你永远写下去。”

我笑着说谢谢。

这个生日,我收到了一些手写信和礼物。我住在一个老式居民楼,楼下的信箱已经锈迹斑斑,我大概是唯一还在使用信箱的用户了。人们已经习惯了短信、微信、邮箱,即便是纸质文件,他们也开始选用快递,没有人想要停留下来感受拆信的快乐了。

其实,是我要求朋友们给我写信的。每每从信箱里取出信件,我都会觉得满足。有时候邮戳未干,还会蹭到手上。我一封一封慢慢拆开,从信封里抽出信纸,展看,逐字逐句地读。大多是祝福的话,还有一些属于我和朋友的共同回忆,文字能够触动情绪、带动情感。我想这就是文字的魅力。

如果说这个生日最巧合的事情,应该是当天收到小诗从云南邮寄来的明信片。她在上面写:“以梦为马,随处可栖。”

八月份,小诗到北京出差,我和她约好了在双井吃饭。毕业之后,我基本没有见过她,印象里的她还是短发、瘦、笑起来有酒窝。这次见她,我略微有些惊讶。小诗留了长发,气质温和了许多,但聊起来会知道,她还是那个她。

我们从下午聊到晚上,两个人轮番讲自己的事情。她身上又发生了许多传奇的故事,我答应她一定要记录下来。小诗说起上次我写她的故事,她发到朋友圈里,家里的长辈纷纷留言让她珍惜这个写作的朋友。

“我深圳的同事都说那篇故事里的人不是我,可能他们眼里的我是个逗比(网络用语),完全联想不到特立独行这样的词语。但我爷爷让我珍惜你这个朋友,他还用了挚友这个词语。我姑姑说得更具体一些,她说你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善于记录和观察。可能一个人身上会发生一百件事,别人会看到九十件关于吃喝玩乐的琐事,而你能够发现那十件代表当事人性格、想法的要事。”说完,她递给我一本大冰的《乖,摸摸头》,“这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也是写身边人的故事。”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谢谢你和你家人呢。这是写字带给我的另一个收获,算是很奇特的感受。”

是吧,这一年写作给我和我的生活带来了很多内容。

如果以75岁算作一生,我已经度过了三分之一的生命。我都做了些什么呢?好像有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我心底的火苗还在燃烧,还对生活怀揣着希望,还想要去更远的地方,但我不再鲁莽和轻狂,爱起来更克制,走起来更坦荡。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成长。

我努力做了许多事情,绝大多数都是关于写作的。读大学是为了学会写作,但发现大学里并没有课程教人写故事。去杂志社是为了靠近写作,但发现编辑的许多工作是联系作者和采访对象。而我只能依靠自己慢慢摸索,不断试错。

从写零碎的心情,到写略微完整的故事,我用了很长很长的时间。二哥曾对我说:“让每一个作者都不同的是思想,你需要写有思想的东西。”我以前总会用阅历不够来搪塞,说自己还小,写不出那些大气磅礴、感人至深的故事。但后来我才发现,见微知著、由表及里也是一种写作,小人物、小事情也不乏至情至性,不过是我不写罢了。

借口,从来都是留给弱者的。这是我慢慢知道的。

我很庆幸自己喜欢写作,并且为之坚持了这么久。做这些并不是为了获得别人的肯定,只是这一路给了我很多不同的感受。

说起来,我还是不太会写,所有故事都是一件一件小事,它发生在我周围,我看到了,觉得它散发着光,就像珍珠一样。我用文字把它们穿起来,做成项链,戴起来给大家看。有人夸赞它们柔和莹润,但也有人嫌弃廉价劣质,但事实是,我戴我的,并不是为了讨好对方。

我活在这个世界上,希望能够遇到赌上人生的爱情,想要拥有两肋插刀的友情,更贪心地渴求获得亲人给予的肯定和保护。如果我经历了这些事情,我希望自己能够记录下来,将它们收藏得更长久。

但事与愿违,我至今没有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也曾在友情里遭遇背叛,家人之间的磕绊更是不胜枚举。所以我有些不甘心,就想在这不遂人意里活着,将要做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地做下去,直到将我所想遇见的都遇见。

我遇见了,就会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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