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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路独栋洋房租客违搭阳光房 拒绝自拆终被拆

花“血本”租来的独栋花园洋房,在自家地盘上搭个阳光房,不影响邻居采光通风,可不可以?日前,徐汇区文化局、区文化行政执法大队会同天平街道、区房管局、区规土局等相关部门,对高安路6弄1号花园内的违法搭建当场开具了《文物建筑违法停工整改通知单》,明确表示“不可以”。

文保建筑不能随意“动”

高安路6弄1号是一栋建于1940年的现代派风格花园住宅。三层建筑,平屋顶、白粉墙,水平线条的阳台、薄檐,大片玻璃窗,建筑立面简洁而错落有致,呈现出典型的“国际式”现代派风格。2010年,这里被公布为徐汇区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1月中旬,有市民举报,有人在这栋花园住宅内搭建钢结构阳光房,一周时间里已经搭建了两层。

徐汇区文管办和区文化行政执法大队闻讯后赶赴现场查看。原来房屋业主移居海外,这处物业已租赁给一家文化创意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徐汇区文管办相关人员告诉记者,高安路6弄1号不仅不可以搭建“阳光房”,作为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其装修前还必须将工程设计方案等报区文化局审批。

“自拆”不成,最终被“代拆”

由于是私人物业,该处违建由区规土局执法队负责拆除。在此过程中,物业承租方要么不在现场要么电话打不通,始终没有露面。11月18日,执法人员携带工具准备到现场“代拆”。“已经搭建了两层的钢结构建筑大概有450平方米”,这样的体量让天平街道市政科的工作人员都有些吃惊。

当天现场没拆多久,物业承租方就表示,给些时间让他们自行拆除,尽量让损失少一点。然而6天过去,没有一点拆除的动静。11月27日上午,相关部门组织人员9点来到现场,直到下午两三点钟,“代拆”执行完毕。

[相关举措]

徐汇区建举报制度

近期受到查处的文物建筑违法还包括武康路274号郑洞国旧居底层违法破墙开窗、建国西路506弄懿园文物建筑违法装修等。

徐汇区文化局已建立完善了一套文物建筑违法举报制度,制定了《关于加强区域内文物单位巡查管理的暂行规定》等实施办法。年内已对4位举报文物违法案件的市民给予了奖励。区文物保护志愿者队伍更是派驻民间的文保“眼线”,明确职责,分片包点,每月1至2次到指定文物点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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