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你需要知道这些!
当家中长辈百年之后,可能涉及房屋继承问题。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那么继承房产要走什么程序,要多少费用呢?
一、房产继承程序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主要步骤如下:
1、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直接办理过户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5)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3、注意事项:
1)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2)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4)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城六区央产房继承、遗赠的,还应当提交《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变更情况通知单》原件。
二、所需费用
1、继承公证费
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其他
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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