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物业管理成为普遍诟病的一个服务行业。先深层次解说一下,物业管理存在的性质和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性!
自房地产私有化之后,民众普遍花重金改善和拥有自己幸福的家园。拥有自己幸福的房子,是一个居家业主最大的不动产投资。做为开发商,占据这样的先机,不但赚的钱袋钵满,还设计一个继续让购房者长期缴费的行业——物业公司!
本来房屋建好开发商应该撤走,建造的所有小区设施都属于小区居民共有。小区管理,应该是所有业主接下来的工作。在卫生清洁、设施设备维修、停车规划、广告位出租、门禁车库设置、安保聘用、绿化维护等各方面,全体业主有自主考核选择决定权!
而令人愤恨的现状是,恰恰遗留的物业公司却强行占据管理。这些所谓的管理人员,义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极其低下,擅自侵犯全体业主利益,把共有设施私卖私租私分,不经过大家同意擅自随意提高物业费,擅自非法对不满业主关水停电堵门进家,这不是侵犯人权吗?
只顾收费无视业主要求,业主有困难需求或投诉不给处理,甚至成了黑恶势力的盘据点,采取暴力收费。试问这样的居家环境,是和谐社会要求的和谐小区吗?
物业公司的无理存在,完全是单方面决定的,对小区业主是存在压迫感的。物业公司唯利是图、不办实事,是和生活在小区人民格格不入的,普遍造成居管矛盾,完全是物业公司粗暴低档管理引起的,应当彻底否定并推到重来,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另外聘用并实施监督管理才是彻底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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