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会来咨询我,关于劳动合同,我该怎么签几年的合同对我最有利?
首先我们要了解签这个合同对劳动者有什么意义?
1、签了合同后,单位不能随便解除你,而且需要支付赔偿金;
2、不签合同,哪怕你没有享受单位的福利,你也可以维权;
3、单位有违法损害你利益的事情,你维权更容易。
其次要确认对劳动者最有利的情况是哪几类?
1、不需要卖给单位,想啥时候离职由我自己定;
2、试用期时间越短越好;
3、单位不能随便开除我,哪怕真的要开除我了,也得赔偿我钱。
所以对劳动者最有利的就是签订一年的合同,原因如下: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不管1年、2年、3年、无固定,对劳动者来说离职时间、离职条件都相同;
2、签订1年合同,试用期只需要1个月,试用期时间更短,对劳动者最划算;
3、连续签订2次合同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所以单位无法随便开除你,哪怕开除,成本会比固定合同的成本高2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