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离异后与刘某在网上认识,后建立恋爱关系,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因双方关系甚佳,陈某又常在外地工作,家中的重大事务和家中老小均委托刘某照顾。后因陈某购房,需要装修,陈某将10余万元款项交给刘某,委托刘某进行房屋装修。但是虽经陈某多次催促,刘某在近一年时间也未对房屋进行装修,并将陈某的房屋装修款挪用。后陈某根据自己的观察,及从亲朋好友处得知刘某的一些具体情况后,发觉刘某在不断的侵占、挪用其的财产,在不到2年的时间,刘某通过各种方式已经挪用、侵占陈某各种款项共30余万元,但是因为之前并未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遂向律师咨询该怎么办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过与陈某详细交谈后,律师根据他们交往的具体情况,在他们在关系尚未完全破裂时,收集和完善了一些直接证据和大量的间接证据。虽然这些证据大部分是间接证据,但这些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来证明相关事实。由于这些证据是在律师的指导下,按照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要求进行收集和完善的,对相关事实具有较强的证明力,为可能发生的诉讼打下了良好的证据基础。
在陈某与刘某多次协商要求还款未果后,陈某向法院起诉。刘某在收到法院的诉讼文书和原告方提交的证据后,也咨询了其他律师,自感没有胜诉的希望,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后经法院缺席审理,依法判决刘某偿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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