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芾《论草书帖》,纸本,草书,纵24.7厘米,横37厘米,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是米芾一段评论草书的手札。约书于北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论书帖》即《论草书帖》,又称《张颠帖》,是我国古代专门论及草书之“格”的重要文献之一。
释文: 草书若不入晋人格辙。徒成下品。张颠俗子。变乱古法。惊诸凡夫。自有识者。怀素少加平淡。稍到天成。而时代压之。不能高古。高闲而下。但可悬之酒肆。()光尤可憎恶也。
【译文】:
草书要是冲破了晋人的格调。说起来是徒劳无益的。也就是属于最低极品。张颠小人实际上是乱了古法。惊呆了哪些平庸之辈。但却瞒不了行家。怀素也好不了哪儿去,都是一路货色。均赶不上历代的书法水平。是些超级废物不当正用。只能挂到酒铺子里做幌子,更让人生气的是酒竟卖的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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