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会有很多条鲜活的生命在各种交通事故中消逝,令人痛心。事故发生后,死者亲属往往痛不欲生,而肇事者也很愧疚。
但是,在广东佛山发生的一起事件,却令人惊讶。原来,刘某被车碾压致死后,法院却判其父母对车主进行赔偿。
【案件摘要】
在广东省佛山市居住的男子刘某十分嗜好喝酒,甚至到了嗜酒如命的程度。但是其酒品很差,每次喝完酒之后根本无法控制自己。
一天晚上,刘某再次喝得醉醺醺。被酒精麻痹的他已经完全失去了找到住所并且回去的能力,一个人在马路上踉踉跄跄地走着。
走了一段后,刘某最终醉倒了,但是很不幸的是,他醉倒的地方是马路中央,十分危险。
果不其然,在半夜三点多时候,一位司机梁某开着货车在该路行驶时,因为当时视线遮挡等问题,没有发现到在路上的刘某。
在昏暗的灯光下,梁某开着车朝着刘某的身体碾压了过去,梁某发现异常后赶紧停车,但是为时已晚,刘某已被碾压致死。
案发后,交警及时到达现场,对肇事车辆进行了扣押,而梁某也被警方控制。
后来,根据警方对刘某身份的调查,刘某刚离婚,没有自己的住所,平常都是和父母生活的。而梁某是某运输公司的职工,车也是该公司的。
随后,交警部门对此次事故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其认为,在此次事件中,刘某承担主要责任,梁某过错较小,只需承担次要责任。
梁某所在的运输公司认为其因为此交通事故而产生了停运损失等经济损失,便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刘某负主要责任认定书,起诉了刘某的父母,要求其进行民事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认定书判定了二人责任承担的比例,刘某有百分之六十的责任,因此刘某只需要承担该运输公司损失的百分之六十。
刘某父母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受理后进行了审理,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判决无误,便维持原判。
刘某父母随后申请省高院再审。省高院经再审后认为刘某不是侵权人,刘某父母无需承担责任,一审二审适用法律错误,于是依法改判。
【案件争议】
在这起案件中,刘某的父母人让人同情,但运输公司也确实遭受了损失。那么:
一、刘某与梁某之间的责任承担怎么分配合理?
二、刘某父母到底是否应该向运输公司赔偿?
【以案释法】
对于此事件,我们需要分别从刘某和梁某之间的法律责任、运输公司对于刘某父母的民事赔偿要求方面进行分析。
一、判断刘某和梁某之间的法律责任
在此次事件中,刘某喝醉酒后在马路中央醉倒,给行车的梁某造成了碾压致死的后果。因此,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刘某和梁某之间的法律责任。
在此次事件中,梁某开车时未能注意到道路上的障碍物,导致刘某被碾压致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在开车时,必须要注意路况和交通安全,从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因此,梁某在本案中存在过错,应该承担一定的过失责任,并应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而刘某也存在过错,他醉酒后躺在马路中央,且不易被人察觉,因此负有的是主要责任,而梁某是次要责任。
二、运输公司对于刘某父母的民事赔偿要求
运输公司对于刘某父母的民事赔偿要求看似合理,可以根据法律对于赔偿比例进行判断和裁定。
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一定是侵权人。而刘某并没有进行侵权行为,不是侵权人,相反是受害人。
此外,关于机动车与行人产生事故时,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都只存在机动车向行人赔偿,而不存在行人赔偿机动车损失的情况。
虽然他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但这并不代表他就负有赔偿责任,这是两码事。
最终,终审作出了正确判决,认定一二审适用法律错误,从而避免了一起错案,值得我们点赞。
这件事也劝诫大家,饮酒一定要适量,毕竟喝多了不仅伤身体,出了事情最受伤的还是我们的父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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