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
★1类车为2轴、车长小于6000毫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千克的车辆;
★2类车为2轴、车长不小于6000毫米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千克的车辆;
★3类车为3轴的车辆;
★4类车为4轴的车辆;
★5类车为5轴的车辆;
★6类车为6轴的车辆。
★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
货车车辆通行费按车(轴)型收费标准
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货车车辆通行费基本收费标准。按照1~6类货车标准装载状态下的计重收费标准转换为对应的车型收费标准。
▲高速公路货车桥隧收费标准。对于符合收费条件的高速公路桥梁及隧道,按照货车桥隧叠加计重收费基本费率0.10元/吨公里,将1~6类货车标准装载状态下的桥隧叠加计重收费标准转换为对应的车型收费标准。
▲机场高速货车收费标准。南宁第一、二机场和桂林机场高速在保持各自已有1~5类车型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6类货车的收费标准,其中:南宁第一、二机场高速6类货车收费标准为35元/车次,桂林机场高速6类货车收费标准为30元/车次。
▲大件运输车辆收费系数。6轴以上专项作业车统一按6类货车执行。6轴以上货车在6类货车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每增加1轴增加一定收费系数的方法执行。其中: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基本收费标准及桥隧收费标准按每增加1轴增加0.60元/车公里的收费系数执行,机场高速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每增加1轴增加5元/车次的收费系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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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收费公路
通过ETC门架实行分段计费
目前,分段扣费交易传输到ETC发行机构后,我区的ETC发行机构直接转发给银行,由银行向ETC车主发送扣费通知,因此ETC车主通行一次高速公路收到多条扣费通知。自治区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密切关注用户需求,已要求我区ETC发行机构加快完成系统升级工作,将分段扣费交易进行合并,实现向银行发起一次请款并告知客户,避免客户一次通行收到多次扣款记录;同时通过客户联络中心、线上线下等多种服务渠道为客户提供通行记录查询服务,确保客户及时了解通行信息,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客户服务工作,为ETC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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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坤
责编:覃升
审核:林奇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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