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从2007年至2011年5年间,除2009年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均呈上涨趋势。CPI涵盖八大类,包括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食品与住房近五年涨幅均处于第一和第二位,远远高于CPI上涨幅度。由于这八大项在CPI中权重的不同,导致CPI指数掩盖之下的食品、居住价格上涨往往被低估。CPI统计数据中关于食品及居住所占比重和权重比例较低,是人们感觉CPI涨幅不符合心理感受的主因。

事实上,统计意义上的CPI无法准确反映社会各阶层的切身感受,往往还与大部分人的实际感觉相左。纵观历次物价上涨,多是食品价格充当“急先锋”,居住价格也不甘寂寞,低收入人群往往受影响最大。举例来说,富人每支出100元,可能只有10块钱用在吃上,50元用来购买奢侈品;穷人每支出100元,可能有50元用来购买食品。因此富人不怎么担心食品涨价,穷人则不担心奢侈品涨价。穷人最担心的是食品涨价,偏偏食品总是充当涨价“急先锋”,让穷人本就微薄的收入迅速贬值,购买力下降。

另一方面,CPI的上涨被认为是通胀的重要标志,中国正处在通货膨胀时期已无太大争议。通货膨胀最直接的影响是物价上涨,货币贬值,但对于穷人和富人的影响却是完全相反的。实际上,通货膨胀具有逆向再分配的效应,即让富人更富,穷人更穷。每一次通货膨胀都是一个劫贫济富的过程。

尽管从数据上看,居民收入增长跑赢了CPI,但统计数据作为一个高度平均化了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并不能真实反映不断分化的不同阶层、地域之间的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状况,并不代表所有居民收入都会超过CPI。换言之,部分人收入“被增长”了。加上居民收入增长的幅度扣除CPI涨幅后,涨幅仍低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速,这意味着在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程度上,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依然是相对滞后的,没有与国家财富同步增长。另外,居民收入增长与国家财政收入和国企利润的增长相比,只是小巫见大巫,我国的国民收入总体分配格局依然是向政府和国企高度倾斜,两者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

在过去5年的数据中,2009年成为CPI同比下降唯一的一年。数据显示这年的食品涨幅仅为0.7%,居住价格更是降低了3.5%,成为主要的负项因素。其中最大的疑问是自有住房价格为上一年的85.3%,意味着一年内全国范围内自有住房包括“住房估算租金、物业管理费、维护修理费等”出现了近15%的降幅,这个很难理解。而食品类09年基本没有涨,这个感受也和常识不符。但由于没有各统计子项的具体权重,我们无法做更一步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