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换过工作,当你辞职时很多人都遇到过克扣工资的情况,很多人非常不满,但那又怎样,去有关部门反映?没用的,公司会用各种理由搪塞过去,公司最后一点儿事都没有,而你却浪费了很多的时间。
但是最近国家有关规定下发: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还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出现公司不给你交社保的话,你可以主动的离开,并向公司提出赔偿。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就可以利用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小编的一个朋友就是这样,为公司幸苦了几年,但是却被一个空降过来的小姑娘断了升职的机会,他愤而辞职,但公司却以克扣工资为威胁,强迫他不要离职,但是他没有屈服,在知道这条法规后将公司告上了法院,因为他们公司没有给交社保。最后公司把工资一分不少的发给了他,还赔偿了他好几万的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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