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旴江古中医外治法:《红炉点雪》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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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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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灸,是当今社会的热点。

大家一般都听过热敏灸、麦粒灸、疤痕灸、隔姜灸、督脉灸等等,但是对于什么样的人可以灸,用什么灸,灸哪里等原理和方法却不太了解,而这些问题,早在明代,就被一个抚州中医大家,龚居中,解决了。

他,写了一本书,叫《红炉点雪》,一本很有诗意名字的医书。

里面记载的“痰火灸法”,虽篇幅不长、字数不多、却言简意赅、见解独到,对于完善灸法理论和指导临证实施艾灸具有重要的贡献。

【痨瘵专家龚居中】

抚州金溪人龚居中,是明代晚期太医院医官,江西古代十大名医之一

龚居中这个人很复杂,神龙见首不见尾,在以往的研究,他的生平几乎被忽略,很多书中只能写“生卒年代不详”带过,只能通过龚居中写的《红炉点雪》这本书刊于明代崇祯三年,即1630年来推测,他属于明末时代的医家。

龚居中深受儒、道、释三教的思想影响,其中,尤其是道家的影响最深。我们可以从他的生活事迹和著作,发现这点。

我们先看看龚居中的生活事迹:出身世医家庭,自幼业儒攻医,熟读《庄子》、《黄庭经》、《悟真篇》、《规中指南》等道家经典,成名于万历年间,入太医院供职,交游于江南士林。

龚居中在晚年,洋洋洒洒,出版了好多自己的心血大作,这些著作有:《福寿丹书》、《太医院手授经验内科百效全书》、《外科百效全书》、《幼科百效全书》、《外科活人定本》、《红炉点雪》、《寿世仙丹》、《养生两种》等,并为师友纂集《重订相宅造福全书》、《喻子十三种秘书兵衡》等书籍。

龚居中的7种临床医家著作明显反应了受道家思想影响的特点,他继承发扬了“水”、“火”思想,撰写专著《红炉点雪》,重点论述“水”、“火”失衡,导致的“痰火”证中“真水既亏,相火随炽,金伤痰生”的核心病机。

龚居中医学理论渊博,临床经验丰富,精于内、外、妇、幼各科,尤其擅长治疗“痨瘵”,“痨瘵”就是我们现在所谓的“肺结核”,他是一位难得的痰火治未病专家,在中国医学史上堪称为一位杰出的治疗“痨瘵”专家

【热证是否可灸?】

热证可灸与禁灸,自古分为二大派,好比武侠小说中的华山派,分为剑宗与气宗之争,至今认识未一致。

热证是否可以艾灸?这是一个很有争议性的话题,我们先看看历史各个医家是如何说的,再看看龚居中对热证艾灸的认识。

先说热证禁灸派,首要代表人物是张仲景,他在《伤寒论》中明确指出:灸法只宜用于阴盛阳虚的寒证,忌用于阴虚阳盛的热证。

金元四大医家之一张从正在其传世的《儒门事亲》一书中,对热症灸法,尤其深恶痛绝,他认为:“热症用灸是两热相搏,犹投贼以刃”。

明代汪机认为,热证用灸,无异于“抱薪救火”。

1979年版全国高等医药院校试用教材《针灸学》施灸的禁忌中提到:“凡实证热证及阴虚发热者,一般不宜用灸法”。

周楣声在《灸绳》一书中指出:“随之而起的崇古与泥古者,推波助澜,又对《伤寒论》作了偏重的理解,把张仲景抬出来作为热症禁灸的最高的人物形象,而热症禁灸也就风靡一时,凡属发热的病症均在禁灸之列,金科玉律,莫敢触犯,致命灸效长期湮没得不到理解与应用。”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热症可灸派。

《黄帝内经》认为:“火郁发之”,因势利导,而这,正是热症用灸的主要依据与准则。张景岳在《类经》中对此作注说:“因其势而解之、散之、升之、扬之、如开其窗,如揭其被,皆谓之发”。灸法正可以使血管扩张,血流加速,腠理宣通,从而达到“火郁发之”散热退热与袪邪外出的目的。

宋代窦材著有《扁鹊心书》,他认为“医之治病用灸,如做饭需薪”,把灸摆在各种治法之上。曾有人问他:“人之皮肉最嫩,五百之壮,岂不烧焦皮肉?”他说:“否,已死之人,灸二三十壮,其肉更焦,无血荣养故也。若真气未脱之人,自然气血流行,荣卫环绕,虽灸千壮,何焦烂之有哉?”所以,他认为治大病、根治疾病,一定要大量施灸。

金元四大医家之一朱丹溪认为热证用灸的原理是:“火以畅达,拔引热毒,此从治之意。”“大病虚脱,本是阴虚,用艾灸丹田者,所以补阳,阳生阴长故也。”他把灸法用于热证,归纳为“泄引热下”、“散火袪痰”、“养阴清热”几种作用。

明代同为抚州人的李梴,在《医学入门》中认为:“虚者灸之,使火气以助元阳也;实者灸之,使实邪随火而发散也;寒者灸之,使其气复温也;热者灸之,引郁热之气外发,火就燥之义也。”

最后,我们来看看龚居中的说法。

尽管历代医家大多认为,艾灸属火热之法,不宜用于实热证和阴虚内热证。对此,龚居中则不拘前说,提出痨瘵病除了运用清火化痰、养阴益肺的药物外,还可以用灸法。虽痨瘵系水亏火炽所致,属阴虚内热证,然而龚氏认为,艾灸的作用是多方面的,指出“灸法去病之功,难以枚举,凡寒热虚实,轻重远近,无往不宜”,同时运用生动的比喻,阐释了灸法治疗寒热虚实各种病证的机制。即:

·寒病得火而散者,犹烈日消冰,有寒随温解之义也。

·热病得火而解者,犹暑极反凉,犹火郁发之之义也。

·虚病得火而壮者,犹火迫水而气升,有温补热益之义也。

·实病得火而解者,犹火能消物,有实则泻之之义也。

·痰病得火而解者,以热则气行,津液流通故也。

《黄帝内经》中虽有对于灸法施治范围的记载,但并没有系统化、理论化,对灸治范围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龚居中根据自己的临床实践,结合《黄帝内经》有关理论和前人经验,在《红炉点雪》中突破了灸法治病的条条框框,把灸法治病的范围扩大到一切虚实寒热之证,并深刻阐释了灸法治病的作用机制。

龚居中认为,对于因过劳而导致的痰火为标、阴亏为本的痨病,除运用相应的药物外,可配伍灸法以气化水液、益阴养肺以治根本。言“火有拨山之力”、“火之功用,固有生发之妙 ”、“病之沉痼者,非针灸不解 ”,又言“若年深痼疾,非药力所能除,必借火力以攻拔之”,“若病欲除其根,则一灸胜于药力多矣 ”。由此可见,灸法可起沉疴、除痼疾,有强壮之功效,对虚损痨瘵的治疗作用不可忽视。

如此一来,龚居中为热证用灸学派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灸法贡献】

龚居中的《红炉点雪》是一个宝藏,现在将它的灸法特色,讲解如下:

第一、取材考究

龚居中总结为“凡用艾叶须陈久者,治令细软,惟之熟艾。若生艾灸火,则伤人肌脉,故孟子曰: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

现代医学证明,用陈艾施灸是有科学道理的。因为新艾含挥发油多,燃之火力强而不易熄灭,令人灼痛;而陈艾的油质大都已经挥发,其火力柔和、易燃易灭,故可减少灼痛之苦。所以施灸必须用陈久的艾叶,而且愈陈愈好。除此之外,龚居中还在书中详细记载了制作艾绒艾炷的方法:“须拣取净叶,捣去陈屑,石臼中木杵捣熟,罹去渣、去白者,再捣至柔烂如棉为度,用炷燥则灸火有力。”由此可见其对灸材的考究。

第二、火源有则

龚居中对灸治时取火的方法亦十分讲究,他认为“凡灸火者,宜用阳燧火珠,承日取太阳真火,其次钻槐取火为良,若急卒难备,则真麻油灯或蜡烛火,以艾茎烧点于炷,滋润灸疮,至愈而少痛也。其戈金击石钻燧八木之火,皆不可用。金石之火,烈于草木之火。八木者,松火难瘥,柏火伤神多汗,桑火伤肌肉,栀火伤气脉,枣火伤内消血,橘火伤营卫经络,榆火伤骨失志,竹火伤筋损目也 ”。这些详尽的论述,见解独特,皆为龚氏的临床经验总结。

现代施灸,对点火媒介大多没有讲究。

第三、取穴精确

龚居中十分讲究取穴的方法,提出:“人有老少,体有长短,肤有肥瘦,又有身短而手长或身长而手短者,对此必须精思斟量,准而折之。”并建议患者“但医必择其素熟经络穴道者乃可”,否则,“差之毫厘,谬之千里,非徒无益,而反害之,岂以人命若草菅耶”。

此外,对于灸治取穴时病人的姿势,龚居中也有所论述,他在“点穴论”中指出:“凡点穴法,皆要平正,四肢无使歪斜,灸时恐穴不正,徒坏好肉尔。若坐点则坐灸,卧点则卧灸,立点则立灸,反此,一动则不得真穴矣。”龚居中对点穴的姿势要求如此细致,可见其对于灸法操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第四、重视配伍

龚居中在强调取穴准确的同时,也比较注重灸治穴位的配伍。“凡痰火骨蒸痨瘵,梦遗盗汗传尸等症,宜灸四花六穴,膏肓二穴,肾腧二穴,肺腧二穴,足三里二穴,手合谷二穴,或膻中穴,但得穴真,无不验也”。

灸治痨病,龚居中常常选用以上腧穴配伍灸治。“四花六穴”均为经外穴,“四花 ”相当于膈俞、胆俞位置,两侧共四穴,加上患门两穴,一共六穴,此为前人灸治痨瘵之主穴。龚氏在此经验的基础上,补充配伍了膏肓俞等辅助穴进行灸治。因痨病病在脏属阴,而背部属阳,取背部的膏肓俞等腧穴,乃从阳引阴之义;足三里、合谷为阳明经要穴,阳明为多气多血之经,灸之能益气生血;膻中穴则正当宗气所聚之处,灸之能化气生津;故此方对于阴虚痰火之证确是一个配伍合理、严谨的灸治处方,无怪龚居中运用时记载“予常见人初有此疾,速与依法灸之,无有不效 ”。

第五、施灸剂量

龚居中认为,灸治要按照病人的年龄、体质、灸治部位和病情的不同,巧妙、适度地掌握艾灸的剂量。如“小弱也,乃小作之。凡小儿七日以上,周年以远,不过壮炷如雀粪大”,指出小儿用灸法,艾炷要小;又载“凡灸头顶,止于七壮,积至七七壮止。如人若治风,则灸上星前顶百会,皆至一百壮。腹皆宜灸五百壮。若鸠尾巨阙,亦不宜多灸,多则四肢细而无力”。又足三里穴,乃云“多至三二百壮”,又言:“惟头与四肢欲小,但去风邪而已。”指出应该根据灸治部位与病情的不同,选用合适的灸治剂量,如此做到既不过灸以免损气伤阴,又要灸满灸足以免邪气滞留,正气不复。

第六、灸有次序

龚居中提出,灸治时应遵循“先阳后阴,先上后下,先少后多”的灸治原则。所谓“先阳后阴”是为了达到阴平阳秘、无亢盛弊端的目的;“先上后下”是指先灸头面躯干部后灸四肢部,或先灸头面与胸部后灸腹部和下肢部,因半身以上同天之阳,半身以下同地之阴,这样艾灸可以达到阴升阳降,水火既济的功效;而“先少后多”就是初灸者刺激量宜先小后大,以便患者逐渐适应。

第七、灸有禁忌

龚居中在《红炉点雪》中提到了灸法的一些禁忌,如“若值大风大雨雷电,宜暂停之,且待晴明灸之可也”。然而在紧急之际,龚居中又提倡不拘于古法,勇于打破禁忌,提出“不拘禁忌”、“急卒亦不可拘”等观点,体现了龚氏善于变通的创新精神。

第八、灸宜发疮

龚居中认为,灸治后,须使病人发灸疮,疾病才会痊愈。书中记载:“凡艾灸,须要疮发,所患即愈,不得疮发,其疾不愈。”并且,龚氏还介绍了一些促使发灸疮的方法,“今有用赤皮葱三五茎,去叶,于微火中煨热,熨疮十余遍,其疮三日自发 ,亦有用麻油搽之而发者,亦有用牙皂角煎汤候冷,频频点之而发者,恐气血衰,有宜服四物汤滋养者,不可一概而论”。当灸疮发后,又介绍了使灸疮愈合的方法:“凡贴疮,古人春用柳絮,夏秋用竹膜,冬用兔腹上细毛,猫腹毛亦佳。今人每用膏药贴之,日一二易,则疮易愈。”如此详尽全面的叙述体现了龚氏严谨的治学态度。


第九、灸后调养

龚居中提出:“凡灸后切宜避风冷,节饮酒,戒房劳,喜怒忧思悲恐等七情之事,须要除之,可择幽静之居养之为善。

在静养的过程中,不论行、坐、立、卧,均应注意丹田。书中对丹田的重要性作了阐述,认为“此为气禀之源,气脉升降,以此为根地。若不注意摄养,则精气亏损,以致根地痞塞,则水火不能升降,心火炎烁。”

这些观点不仅适用于灸后的调养,也适用于所有疾病治疗后的调养,对后世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第十、以毒攻毒

龚居中通过自身的临床实践,大胆提出自己的看法。如“论忌食”中提出:“灸之后,古人忌猪鱼热面生酒,动风冷物,鸡肉最毒。而今灸疮不发,用小鸡鲢鱼食之而发者,所谓以毒而攻毒,其理亦通。“龚居中大胆提出以毒攻毒的方法,为后世临床应用提供了新的方法。

艾灸是个好东西,也需要我们不断的学习,希望今天的龚居中《红炉点雪》灸法讲座,能为大家带来更多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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