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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非婚生育女婴被计生办抱走 14年下落不明

江苏一非婚生育女婴被计生办抱走 14年下落不明

2014-01-08 13:43:57 来源: 法制晚报(北京) 17259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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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育”的女儿,9个月大时被江苏射阳县海河镇政府计生部门抱走,送到一家福利院,之后很快被人收养,不知下落。

孩子的家人寻亲14年,始终未果。2013年年末,盐城市妇联权益部介入调查,终于让人看到希望。但由于事件本身存在法律上的矛盾点,如何妥善解决,还需各方努力。

夫妻寻亲

求助妇联寻失散14年的女儿

2013年12月初,江苏省盐城市妇联权益部的杨部长接待了来访的陈华局、唐海霞夫妇。夫妻俩来访的目的是希望找到失散了14年的女儿。

孩子是在14年前因为“非婚生育”被海河镇政府计生办抱走,送至盐城市东台社会福利院。

孩子当年被抱走时只有9个月大,被送到福利院后不久就被人收养。此前,海河镇政府及陈、唐夫妻多次前往福利院寻亲,但院方始终拒绝透露孩子的下落。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盐城市妇联权益部之后介入,帮助夫妻二人寻找孩子,并前往福利院调查此事。

事情经过

非婚生女 获刑后得知女儿“夭折”

今年46岁的陈华局,是盐城市射阳县海河镇三河村人。他的妻子唐海霞今年33岁,是海河镇华北村人。

1996年,20多岁的陈华局因涉嫌刑事犯罪“躲”到苏州,其间认识了在工厂上班的同乡女孩唐海霞。两人恋爱,并于1998年6月生下一个女婴,起名陈佳敏。陈华局说,当时唐海霞只有18周岁,没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为了将来能够坦然面对女儿,陈华局决定自首。1998年10月,他和妻子带着刚出生不久的女儿返乡。

回到老家当天,陈华局就去派出所自首了。之后,他被判刑一年,抚养女儿的重担落在18岁的唐海霞和陈华局父母身上。

陈华局说,服刑期间,每个月的探视日妻子都带着女儿来探望,女儿是他努力改造的最大动力。

1999年4月的一个探视日,他高兴地告诉妻子,因为表现好,自己可能会被提前释放,几个月后一家三口就能团聚了。

他没想到,这是他和女儿见的最后一面。一个月后,唐海霞来看守所探视时,没像往常那样带着孩子来。

“她瘦了很多,很憔悴。”陈华局说,他问女儿为何没来,唐海霞说孩子病了,他也没有多想。

陈华局并不知道,探视结束后妻子唐海霞转身离开的一瞬间,早已是泪流满面。

之后每次探视,唐海霞都没带女儿。她一直告诉陈华局,孩子还病着。

1999年10月的一天,是陈华局刑满释放前的最后一个探视日。唐海霞告诉他:女儿病重,夭折了。

由于难以接受女儿“夭折”的打击,陈华局不久就带着唐海霞再次离开家乡,回到苏州继续打工。唐海霞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二人领了结婚证,2001年唐海霞生下个儿子。几年后,一家人又回到盐城。

得知真相

孩子被镇计生办抱走

转眼13年过去,他们的儿子已经上了初中。但陈华局每次想到“夭折”的女儿,都痛苦万分。

按照当地习俗,“夭折”的孩子没有坟冢,不祭奠。“那些年我一直不怎么回老家。特别是春节,不敢回去。每次回到老家,就想起女儿……”说到这里,陈华局哽咽了。

他却没想到,所谓的“夭折”,是全家人的谎言。真相是:他们的女儿在9个月大时,被人抱走了。

1999年5月10日,到亲戚家串门儿的唐海霞和孩子被人强行带走。当晚8点多,镇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将孩子从她怀里抱走。唐海霞说,对方告诉她,孩子是“非婚生育”的,违反政策,要被送走。

由于当时陈华局还在服刑,只有18岁的唐海霞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和亲属们商量后,大家决定瞒住陈华局。“他那个时候性格非常冲动,如果告诉他真相,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唐海霞说。

提到孙女,如今69岁的陈华局母亲路秀兰难抑悲伤。老人告诉记者,这么多年,她从未放弃寻找。只要听说附近村镇有收养孩子的消息,她和老伴都会赶过去,可都没有结果。

路秀兰经常半开玩笑地问孙子说:“如果给你找回个姐姐,你愿意吗?”不明就里的孩子每每笑着回答“好啊”。老人听后,每次都忍不住转身抹眼泪。

13年间,陈华局的父母也一直在向海河镇政府询问孩子下落。直到2012年8月,两人终于从海河镇政府了解到,孙女当年被送到了盐城市东台社会福利院。

陈华局的母亲赶到距离盐城市区70公里外的东台市,找到了东台社会福利院。她向福利院询问孩子下落,但被院方拒绝。

老人回家后重病一场,被儿子接到自己家。其间,她把真相告诉了儿子。她说,再不说出来死不瞑目。

家人维权 

抱婴当事人拒绝透露孩子下落

“那一刻,我脑子一片空白,只听到妻子在哭。”陈华局说到这里,泪流满面。之后的一年多时间,他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向海河镇政府、东台社会福利院了解孩子下落这件事上。

陈华局告诉记者,他找到了当年“抱婴事件”的几名当事人,包括时任华北村妇女主任戴翠及时任海河镇计生办主任耿某等人,但他们拒绝透露孩子如今的下落。

在接到陈、唐夫妻的诉求后,海河镇政府有关部门曾对上述几名当事人进行询问。戴翠、耿某的询问笔录显示,当年,是镇计生办因“非婚生育”问题,决定将孩子抱走,送到东台社会福利院的。

日前,《法制晚报》记者也采访到上述当事人。耿某向记者表示,当时是镇计生办助理袁某通知他到镇计生办。他赶到时,镇里的手续都办好了。

戴翠向记者表示,当时她接到耿某电话,通知她去镇计生办。她到达后,耿某告诉她华北村唐海霞非婚生女,要把孩子送走,让村里出路费。

她说,当晚,她和镇计生办的几个人将孩子送到东台社会福利院。

海河镇政府后来曾出具过的多份书面证明显示,镇政府承认当年孩子的确是被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抱走,送到盐城市东台社会福利院抚养。

陈华局告诉记者,他和海河镇政府就孩子的问题一直在协商解决,现在的海河镇政府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愿意帮助寻找孩子下落。

福利院:

孩子被他人收养情况保密

陈华局告诉记者,东台社会福利院方面,他们去过不止一次,但每次都被拒绝。“刚开始去时,他们就说,没有义务告诉我孩子的下落。”

2013年12月25日下午,陈华局和唐海霞再次来到福利院,与该院姚副院长协商,再次遭到拒绝。

姚副院长告诉记者,1999年5月10日,福利院的确接收了一名由海河镇计生办送来的违反计生政策的9个月大女婴。

姚副院长说,当年有镇政府的介绍信,才接收的这个孩子。

被问及这名女婴是否为陈华局女儿时,姚副院长表示,根据档案显示,当天该院只接收了一个从海河镇送来的女婴。但孩子被送来的当月,就被人认领收养了。

杨部长表示,他们很快将向上级领导汇报,打算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再次前往福利院协调处理此事。

这一进展,让人看到希望。傍晚,陈华局刚一走出江苏省盐城市妇联权益部的大门,就拨通了妻子电话,告知她“有女儿进一步的消息了,妇联过些天就去福利院帮咱们再协调”。电话另一端,唐海霞听得不住点头,眼里涌出泪水。

回到家,一家人坐在一起吃晚饭。陈华局试探性地问已得知真相的儿子,怎么看爸爸妈妈这两年在做的事情。

孩子说:“要找回姐姐。爸、妈,我支持你们……”陈华局说,寻亲再难,有家人支持,他也会坚持走下去。

本文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王南 朱顺忠 责任编辑:NN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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