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生于福州一个普通工人家庭,从小就喜欢看武侠小说
中学时代的萧鼎是在南平度过的小学时代萧鼎的作文很好
1995年考入中华职业大学。在大学里负责班刊、系刊
1998年大学毕业后曾先后于福州某期货投资公司及泉州某布行就职
2001年,在玩网络游戏的同时,无意中闯进玄幻武侠小说的网站,于是开始写作,成为网络写手。
2002年6月第一部长篇作品《暗黑之路》在台湾出版(台湾方面一次性买断版权28000元)
2003年3月《诛仙》在台湾出版
2005年4月大陆版诛仙正式面世
2005年8月19日萧鼎分别在搜狐网和新浪网参加了媒体暨网友见面会
2005年11月萧鼎先后在福州、南京、成都参加了《诛仙》签售会
2005年12月8日萧鼎在云南丽江参加了“百度2005中国风云录”活动,《诛仙》被授予风云小说奖
2006年3月3日凤凰卫视《戈辉梦工场》专访“诛仙”作者萧鼎
2007年4月5日诛仙同名网游问世(诛仙改编游戏授权费为100万元左右)
2007年5月由萧鼎、步非烟、小椴、林千羽主编的《幻想盟》杂志正式创刊,总共出版了两辑
2007年6月12日《幻想盟》正式宣布停刊,月底《诛仙8大结局》出版
2007年11月10日萧鼎在网上发表了《矮人之塔》第一章,本书随即断更。之后四年萧鼎无新作问世
2009年4月萧鼎在杭州参加了网易“沧海灵荒”
2009春季研讨会,萧鼎担任“沧海灵荒”创世天神之一
2010年1月16日萧鼎被增选为福州作家协会理事
2011年8月1日,在《超好看》上开始连载《轮回》,已断更。
2012年4月1日起已正式在磨铁网更新真正的《诛仙二》
2012年4月30日晚,萧鼎亲临歪歪频道,与书迷聊天
2012年七八月,萧鼎先后在北京、福州、厦门、上海、广州参加 了《诛仙二》签售会
2012年11月萧鼎先后在南京、常州参加了《诛仙二》签售会
2012年12月1日萧鼎在沈阳参加了《诛仙二》签售会
这部书从开始写到现在,其实遗憾很多的,有很多细节的地方,我觉得没有描写好,人物的处理上,包括一些事件的发展情节上,我事后回过头去都还有很多遗憾。我希望将来能有一个机会静下来好好重新修订一次,现在不可能,现在我只能做的尽量把后面写好,给大家一部好的,不能说是完美的,但是我觉得是一个大家能够接受的,觉得这是一
我写作习惯一般是白天写作,正常来说我在白天早上我的精神比较好,写两个小时,下午的时候也写一两个小时。
我开始写作没有想到出版,出版以后今天这么多媒体采访,包括来这里新浪作客,说影响不能说没有影响。这次来北京,原来应该在福州家里。
但是在影响上,我觉得这是一个操作方式、手段,但是对我来说,让我认识到有更多朋友喜欢《诛仙》这本书,我觉得也是一种动力,可以鼓励我回去以后更好的去写这样的书。
我现在主要精力放在《诛仙》上,我觉得一个人不可能同时干两件事情,具体来说不可能同时写好两本书。我的意思现在全力写好《诛仙》,奉献给大家一部好书。至于《诛仙》之后我也会写,也有构思,但是这个构思说不上成熟,希望以后在《诛仙》完成之后我会再去认真写下一部作品。
因玄幻小说《诛仙》获得热捧的写手萧鼎,曾爆出因写作压力太大,将已写好的《诛仙7》书稿烧掉了一半。此举虽然让“《诛仙》迷”大为吃惊,但不少人都对这种做法表示了理解。
2006年8月13日深夜,萧鼎在其个人博客上发表了文章,题目为《诛仙7烧掉了一半》。博客中说:“写完了,打印出来仔细看看。越看越是郁闷,找出打火机,把后面一半的纸给烧了……”他解释说,当他再次将已写完的《诛仙7》打印出来仔细读时,突然有强烈的不满和不耐烦,然后打电话给出版社,告诉他们停止编辑他已经交付的稿子。“因为我想重写。”他还表示,截稿日期有可能推迟到9月。
萧鼎表示,他知道这个举动会令出版社和很多读者不满,但他“不能不如此做”。“这一段时间以来,在《诛仙7》的创作过程中,我背负了太多的压力,可能这也是一种我之前从未想到过的负累吧。我总想着一定要让读者满意,但我现在却发现,我似乎已经走错了路。奇幻文学本应是轻灵的,如同插上翅膀在风中翱翔,但我却背负了太多的杂念在写,心里有了包袱,下笔也特别滞重。”
奇幻文学写手萧鼎创作的《诛仙》第六部面世,同天,他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一封致内蒙古人民出版社的公开信,原因是该社推出一套名为《诛魔》的魔幻小说,作者是“萧鼎新”。
《诛仙》前五部销售已逾100万册。昨天,出版《诛仙》的朝华出版社田社长出示了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诛魔》。记者看到,两本书的封面确实有相似之处,比如封面右侧都是一个似龙似蛇的造型,封面左上角都是竖排的书名,甚至“诛魔”两个字字体的颜色渐变都与“诛仙”相近。此外,《诛魔》封面上写着“萧鼎新著”,有意思的是,“萧鼎”两个字是一个颜色,“新著”两个字却是另一个颜色。
在公开信中,萧鼎愤怒地表示:“这个官司不管多难,我和朝华出版社都会奉陪到底。”他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表示:“在此通告一声,咱们法庭上见!”
2017年3月16日,萧鼎在微博发布了一篇个人声明,声明中称,其从未授权欢瑞世纪、七娱乐、华谊兄弟等影视公司拍摄《诛仙》网络大电影,对方行为涉嫌侵权。随后不久,欢瑞世纪方面发声回应,坚称拥有《诛仙》(1-7)的电影电视剧改编权,否认侵权。对此,腾讯娱乐记者联系到当事方,获得了最新的事件进展。欢瑞世纪方面表示,拍摄《诛仙》网络大电影符合合约条款,并将继续行使权利。而萧鼎则直接表示对方是“胡搅蛮缠”,“如果发生侵权事件,我将提起诉讼维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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