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加力推进禁放宣传
《方案》要求,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制定春节禁放宣传工作方案,宣传要覆盖社区商户、家庭。尤其要加强对居民小区、商户和辖区公墓陵园的宣传,最大限度消除春节燃放和祭扫、商户开业燃放隐患。
市禁放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将按照工作职责,在建筑工地、学校、影剧院、商场超市、交通站点、集贸市场、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医院、殡仪馆、公共墓地、婚姻登记、婚庆公司、汽车销售门店等重点场所,以多种形式开展禁放宣传。
联合整治强化源头管控
根据《方案》,我市将采取联合整治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据了解,全市公安部门将立足我市主要出入口道路,严把各交通收费站点、各级治安卡点,对出入我市的可疑运输车辆特别是湖南、江西、河南等地的大货车、面包车、农用车开展重点检查。同时加强对门面房、出租房、自建仓库及城乡接合部偏僻区域的排查,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的窝点依法予以取缔。
安监部门将复查四县一市已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点,凡不符合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要求的,一律予以取缔。同时加强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牵头组织相关执法部门深入开展检查执法,重点加强对小超市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清查。
工作缺位将被追究责任
《方案》指出,春节期间,各区、开发区将发动街道、社区、物业、保安等社会力量走上街面巡逻值守,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小区、路段、商户皆包联到人、责任到人,织密禁放防控网络。其中,小年(2月8日)、除夕(2月15日)、初一(2月16日)、初八(2月23日)、正月十五(3月2日)被明确为重要节点。
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烟花爆竹执法应急处突队作用,在城区开展巡查,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查处违规燃放行为。落实除夕当天二分之一警力,其他重要节点三分之一警力上街巡查执法,对查获的违法违规案件要切实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一查到底,不得以缴代罚,教育放人。
据了解,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或发生大面积违规燃放、造成恶劣影响的,我市将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我市将加强检查督导,对措施不力,违规燃放警情上升,查处不到位的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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