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您在办理索赔事宜时更加方便快捷,请在办理索赔手续时向本公司提交如下相关证明和资料:
一、不涉及人身伤亡案件需提供:
序号 | 单证名称 | 说明 |
---|---|---|
1 | 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明 | 身份证、护照、军官证 |
2 | 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 个人客户签字,单位客户需盖公章 |
3 | 保险单正本(交强险、商业险) | |
4 | 驾驶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 驾驶出租车和特种车需提供准驾证或操作证复印件 |
5 | 行驶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 营运车辆需提供营运许 |
6 | 事故证明 | 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公安部门证明、消防部门证明、气象部门证明、快速处理协议书等 |
7 | 车辆修理清单 | |
8 | 车辆修理发票 | |
9 | 施救费发票 | 事故车辆需要施救 |
10 | 财产损失发票、清单 | 财产损失需赔付 |
11 | 向第三方支付赔偿费用的过款凭证 | 须有事故处理部门盖章 |
12 | 其它相关材料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二、涉及人身伤亡案件在上述(不涉及人身伤亡案件)基础上还需提供:
序号 | 人伤赔偿项目 | 需提供单证 |
---|---|---|
1 | 医疗费 | 医疗费发票原件、用药清单、病历、诊断证明、转院、出院证明 |
2 | 误工费 | 合法正规的误工证明(工资单、完税证明) |
3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出院小结 |
4 | 护理费 | 合法正规的误工证明(工资单、完税证明) |
5 | 残疾赔偿金 | 伤残鉴定书、户籍证明 |
6 | 残疾用具费 | 残疾用具相关证明、残疾用具发票 |
7 | 丧葬费 | 死亡证明、丧葬费票据 |
8 | 死亡赔偿金 | 死亡证明 、尸检报告 、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 |
9 | 被扶养人生活费 | 被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家庭组成人员证明 |
10 | 交通费 | 交通费正式票据 |
11 | 住宿费 | 住宿正式票据 |
12 | 其他(衣物等) | 损失证明和相关单据 |
三、“互碰自赔”案件需提供:
序号 | 单证名称 | 说明 |
---|---|---|
1 | 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 个人客户签字,单位客户需盖公章 |
2 | 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事故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 | |
3 | 自己车辆的损失情况确认书(定损单 | |
4 | 自己车辆的修理发票及清单(原件) | |
5 | 自己车辆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 |
6 | 其他相关材料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四、盗抢险案件需提供单证:
序号 | 单证名称 | 说明 |
---|---|---|
1 | 被保险人营业执照或有效身份证证明 | 单位客户提供营业执照,个人客户提供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 |
2 | 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 个人客户签字,单位客户需盖公章 |
3 | 保险单正本 | |
4 | 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报案证明) | |
5 | 县级以上公安邢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未破案证明 | |
6 | 车辆报停手续 | 公安部门车辆管理所出具 |
7 | 养路费报停手续 | |
8 | 营业性或收费停车场所出具的失窃证明或停车费收据 | |
9 | 全套原车钥匙 | |
10 | 购车原始发票 | |
11 | 车辆购置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 |
12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
13 | 车船使用税报停手续 | 地税部门出具 |
14 | 地市级报纸刊登的遗失证明 | |
14 | 其他相关材料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温馨提示:
1、交强险非我公司承保、损失金额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需向我公司索赔商业保险赔偿的,有关单证的复印件及交强险赔款计算书和赔款收据上需加盖交强险承保公司的理赔专用章;
2、对负同等事故责任、次要事故责任,只能提供单证票据复印件的,需加盖公安交警部门、法院或主责方保险公司的证明印章;
3、同时在我司索赔交强险和商业保险的,提供索赔资料时对单据重复的可只提供一份。
4、请详细阅读本索赔资料提交须知,若有不明之处,请拨95500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本公司将为您解答。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