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代位追偿”是指当机动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人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向第三人责任方索赔。简言之,就是保险人取代被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申请所需的条件
关于申请“代位追偿”所需要具备的条件,保险公司没有统一的标准,从惯常的做法来看,有三项必备条件:1、属于双方或多方交通事故;2、事故责任明确且申请方属于无责任方(须出具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3、第三方(全责方)未履行赔付义务。
需要提交的材料
保险公司提供“代位追偿”服务时,会要求申请者履行一定的程序,提供相关的材料或者必要的协助。
所需的程序和材料包括:
1、索赔申请书;
2、转账支付授权书;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维修发票(包括施救费发票);
5、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
6、保险车辆行驶证、驾驶证;
7、追偿索赔申请书;
8、权益转让书;
9、第三方详细身份信息;
10、申请人的承诺书。
《车险工作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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