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领军人才项目擅自迁离东莞 已资助的经费须退还

■制图/乔雨

东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最高500万元的扶持资金如何花,现在有章可循。由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局联合制定的《东莞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日前公布,对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专项资金作了明确规定。领军人才项目未经批准擅自迁离东莞,或以同一项目承担外市其他人才项目,或将使用项目资助经费取得的科研成果在外市产业化等情况,都被视作违约处理,领军人才项目所在单位须退还已取得的资助经费。

领军人才专项资金使用有规范

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专项支出。专项资金的使用内容包括项目管理费和项目费。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开展领军人才评审、监理、验收、监督检查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支出。项目费主要用于领军人才在莞创新创业过程中的项目研究和管理,与项目相关的仪器设备购置和对科研人员补助支出。项目费不得用于其他与科研工作无关的开支。项目费中的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人员经费等支出纳入人力资源成本支出,但人力资源成本支出总额不得超过专项资金总额的40%。

申请使用创新创业启动(奖励)资金,须提供领军人才合同书或承诺书,由领军人才规定提出,经用人单位(企业)审核同意后向市人力资源局提出申请。领军人才每年要对工作项目进行总结,提交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经用人单位(企业)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局,汇总上报市财政局和市人才办。

领军人才项目未经批准擅自迁离东莞,或以同一项目承担外市其他人才项目,或将使用项目资助经费取得的科研成果在外市产业化等情况,视作违约处理,领军人才项目所在单位须退还已取得的资助经费,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在执行过程中,领军人才项目若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及接受绩效评价的单位,市人力资源局将会同市财政局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终止资助。

我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已达55人

据了解,东莞市2009年以来先后出台一系列人才政策措施,提出围绕“三重”建设、园区建设、特色区域建设需求,每年面向海内外引进10名左右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由市财政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助+奖励”资金扶持。

2009年政策实施以来,东莞市共引进六批55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其中,第一批6人,第二批11人,第三批8人,第四批10人,第五批9人,第六批11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取得先进创新成果作出了突出贡献。

东莞对引进的创业领军人才,给予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其中首次拨付50%,待项目实施一年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拨付余下50%。对于已获立项支持的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期满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根据其营业额和税收、技术创新推进、行业带动、技术项目绩效等目标完成情况,可给予最高100万元创新经理经费;对已获立项支持的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期满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局组织专家验收后,以其营业额和税收为主要指标,结合其高层次人才集聚、行业带动等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奖励经费。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和思考
被呼唤公示的【2013年广东省财政“其他支出】一览表
东莞出台新政,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8月1日正式实施!
【会员通告丨本周头条】报销路费发就业补贴贵州河南政府来广东开招聘会登报号召年轻人回原籍就业2015.01
开展“四个专项检查” 上紧作风纪律“发条”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