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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字

  

形声。字从木,从安,安亦声。"安"意为"有着落"、"位置妥帖"。"木"指木器。"木"与"安"联合起来表示"一种专门安放食物的小木盘"。本义: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


案【案】(àn)

  “案”,形声字,从木,安声。

  “安”为安放、安置;“木”在这里可视为木制的物件。“安”在“木”上,意为“案”是安放、安置物品于其上的木制品,如几案、桌案等。《说文?木部》:“案,几属。”本义为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后来泛指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如案板、书案、条案等。人在办理公事时要伏案而作,办公时的文件常置于案上,故而“案”又指提出计划、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如档案、备案、议案、提案、方案等。古时官署大堂必放一桌案,官员在案后办公,处理诉讼事件,“案”由此引申出案件之意,如案卷、案牍,进而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如惨案、血案、破案、案件、案卷、案例等。

  “案”的本义是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即案盘。把盛放着食物的碗、盆、碟等器具放在一个托盘中,与直接用手端器皿相比,不仅规矩、方便,而且稳当、卫生。从出土的文物来看,古人的食案多为方形的托盘,一般下面有四只低矮的支脚。《急就篇》颜师古注云:“无足曰盘,有足曰案。所以陈举食也。”可见,有无支脚是盘子和食案的区别所在。如今,众多饭店,包括一些家庭,依然使用案盘。但现在的案盘一般都没有支脚,仅为一个木制的方形大盘,若是遇上多人参加的酒筵,一两盘就能端齐满桌的酒菜。中国的传统观念认为方形四平八稳,为稳妥之意,故“案”又特指长方形桌子,如几案、桌案、条案。用木头支起来用于切肉的砧板叫“肉案”;用于放书、写字的狭长的桌子叫“书案”。“拍案而起”中的“拍案”即为拍桌子。“案”现在依然在日常生活中广泛使用。

  “案”又表示机关或团体中记事的卷宗,如备案、存案、档案等。唐朝刘禹锡《陋室铭》:“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其中的“案牍”就是指官府的公事文书。“有案可查”指有文字记录可供检索。“案卷”原是古代官署分类存档的文件,一案一卷,故称案卷,今指经过分类整理以备存查的文件材料。“案”还可指提出计划、办法等的文件,如议案、方案、草案等。

  “案”为案件,是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如案情、案件。犯罪嫌疑人通常阴险狡猾,作案手段一般都比较隐蔽,而且常常是团伙作案。这就要求办案人员首先要逐步明确、缩小、锁定案件的范围,不能漫天撒网;其次要细心、耐心,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此外,在错综复杂的线索面前要保持清醒和冷静,要运用自己的经验和智慧,对案件作出正确的判断,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将案件排查清楚。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办案人员要具备优秀的素质、熟练的技术、正直的品质、高尚的道德和为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惜付出自己生命的精神。

  犯罪就是触犯了法律,而办案自然要符合相关的法律程序,否则就是执法犯法。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这五句话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缺一不可。其中,事实清楚是定性处理的基础,证据确凿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定性准确是正确处理的关键,处理恰当是办案的结果和目的,手续完备是处理案件的制度保证。


,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稳定。,篆文

安,稳定
木,桌子),表示宽矮稳定的桌子。造字本义:名词,宽矮稳定的长方形木桌,通常用于书写作画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安”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木”
写成
古代窄小的桌叫,宽矮的叫,高立的叫”。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

案,几屬。从木,安聲。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

案,几类的家俱。字形采用“木”作边旁,采用“安”作声旁。



明清奇案:僧人绑架举人,绑上柴堆烧化,禅门竟是害人魔窟

四川成都府有一座升仙寺,景致幽雅,梵宇弘丽,往来客旅无不慕名到此游玩,文人墨客也经常为其题词咏叹。

升仙寺中有僧人过百,来到这里的皆是清高富贵人家,僧人无不尽心款待,教授经文章卷,并精通诗词歌舞。

升仙寺内每年的二月初一都要举行一次大法会,超度本寺两名功德圆满的,或是僧人或是道人成佛。

所超度之人,必须七天前便渐渐地减少饮食,令其饿得极为清瘦。

到了超度那天,在寺里架起一座高台,上面堆满干柴,又在四围堆上柴火围成一圈,四周插满幢幡,之后鼓乐喧闹。

接着让被超度的二人登上高台,让所有的僧道士绅乡民都朝着高台顶礼膜拜,如此便可消灾解难,积德积福,连附近府县官员都要来进香膜拜。

顶礼参拜之后,便会点着柴火,将高台上的二人烧化,这便是所谓的超度升仙。

这是升仙寺一年一度的盛会,每年如此,人人信服,吸引了大批乡民士绅官员等信众争相施舍供奉。

某日,进城参加会试的举人汤成誉、傅宗尧二人来到升仙寺游玩,见寺里的侍者容貌俊秀,竟然胆大妄为,调戏求欢。

本寺侍者怎容得他人染指,寺中僧人主动奉上茶店,以带汤成誉、傅宗尧二人游玩为名,将两人哄进禅房中的密室之内,随即将二人用铁链锁住。

僧人们每日只给二人吃半碗粥,将二人饿得脸色蜡黄,形容消瘦,昏迷不醒,连半点喊叫的力气都没有。

等到二月初一日,升仙寺僧人将汤成誉、傅宗尧二人送上高台超度。

此次超度法会最为盛大,各地官民百姓都来观礼膜拜,台下人山人海。

在台下观看的众多官员中,有一位分守道,名叫雷继焕,看得非常认真。雷继焕眼神特别好,他意外发现,那台上的正要超度升仙的两位高僧,好像在流泪哭泣。

分守道雷老爷雷在心里寻思:“既然是超度他成佛,应该欢欣无比才对,怎么会流泪呢?听说有些寺庙藏污纳垢,经常做一切害人勾当,莫非这里边有什么隐情?”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分守道雷老爷立即命僧人停止放火,命手下将高台上的二人拉下来询问。

等台上二人被带到跟前,雷老爷亲自上前询问,却发现这二人已经瘦得没了人形,只是眼中含着泪,怎么问都没有回应。

雷老爷觉得十分奇怪,又命手下解开二人身上的僧袍检视,发现二人全身都被人用细绳绑着,无法动弹。

雷老爷马上命人解开这二人身上的细绳,叫停了超度法会,抬回衙门好好医治调理。

过了两日,二人方才清醒了过来,又调养了两日,才渐渐可以像正常人一样说话。

汤成誉、傅宗尧二人感谢雷老爷救命之恩,并将在升仙寺的遭遇全部如实向雷老爷一一禀报。

雷老爷得知升仙寺里竟然藏着此等骇人听闻的秘密,立即点齐兵勇到寺里捉拿僧人。

当雷老爷把二人带回衙门,升仙寺的僧人们就知道大事不好,超度的秘密肯定会泄露,所以纷纷逃离。等雷老爷带人前来捉拿时,寺里的僧人已经逃去了大半。

不过还是捉拿到僧人海昙等四十二人,带回衙门严刑拷问。

僧人海昙等人招供出,往年所超度的所谓高僧,都不是本寺的僧道,而是从其他地方来的行脚僧,或者是过往的客旅中在升仙寺里搅扰生事的。

僧众囚禁的方法就如同整治汤成誉、傅宗尧二人一样,而且是上一代的僧众传下来的做法,每年都是如此,谋害的人也不止这两个。

分守道雷老爷一面出榜文四处捕拿逃走的僧人,一面将升仙寺中住持为首的几名僧人拟定死罪,并且拆毁了升仙寺。

雷老爷贴出告示,钦差分守成都道佥事,为除左道以正巡风事:

近有升仙寺僧,常将外人饥饿,制缚置中之高台焚化,谓超度成佛。反哄愚民拜之求福,递年枉死,何有底极。佛若有灵,岂助若等为此剧恶。今已访出,毁其淫祠,诛其凶僧,其逃走在外者,已行(文)各处捕治。今后士民宜明伦理,尊圣道。毋信异端入寺烧香,毋实行恶逆而欲媚神,以求福烧香以盖愆,直掩耳偷铃,其将欺天哉!为此,合行出给告示,晓谕军民人等知悉,遵守毋违,须至示者。

此时官民百姓才知道,原来升仙寺里竟然干着这种害人的勾当,再也没人相信什么高僧大德坐化升仙了。

故事出自《廉明奇判公案》,不一定是真的。但是,以前的寺庙往往坐拥大量土地田宅,说白了就是大地主,藏污纳垢、欺压百姓的事也没少干,并不是世人想像的那样青灯古佛清苦度日。

晚清奇案:两名待嫁少女接连遇害,因爱成狂引发血案

龙南县何小姐深夜在家中被害,因一封莫名其妙的情信,知县便认定她的嫂子与他人通奸杀害小姑子,致使她含冤入狱。虽然后来继任的知县查出是哥哥为了休妻而刻意炮制,但真凶却一直没有找到。

何小姐生前已经许配了人家,在她遇害后,她的未婚夫婿王公子的父母,又为王公子聘了一位姑娘。

可是花轿进了王家,掀开轿帘的一刻,众人发现,身穿华服的新娘子却靠在轿子里一动不动。查看之下,发现新娘子早已气绝身亡了。

新娘子死在花轿里,在场的两家以及亲友街坊无不惊骇莫名,婚礼现场顿时炸开了锅,有人呆在当场,有人惊慌逃离,也有人赶忙跑去向里正、保甲报告。

新娘子的两个弟弟一路跟着来送亲,二人看到姐姐死在轿子里,早就惊得不知该如何是好了,有机灵点的下人赶紧跑回家向主人通报。

两个弟弟哭着说姐姐从家里上轿时一直都好好的,一路上都没有任何异状,怎么就这样了呢?

在场的人中就属王家老翁年龄最长、最有见识,也最先作出反应。他让人看住新娘子的两个弟弟,立即报了官。

新娘子虽然死在花轿中,明显与他王家无关,可她毕竟是王家新娶的媳妇,王家老翁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这事牵连到自家头上。

王家这是怎么了?前一个儿媳妇没过门就被人在家中杀死,新聘的儿媳妇又在婚礼当日莫名其妙的死在了花轿里,怎么什么事都让他家赶上了?

龙南知县得到报告以后马上派来仵作查验尸身,仵作认定新娘子系死于中毒。

知县问送新娘子的两个弟弟,二人表示一路上都在轿子里,什么都没有发生,不知道怎么会出这么大的事。又问新娘父母,父母失去女儿悲痛欲绝,哭天抢地哀求知县老爷为女儿申冤报仇。

知县立即拘传新娘子全家上下所有人等到衙,问道:“新娘子在上花轿前都是谁在身边,可曾吃过什么东西吗?”

新娘父母哭喊着道:“这里都是她的父母兄弟,谁会害她呀。倒是她的义姐贺氏,这些日子以来一直陪在左右,两人经常在一起嘀嘀咕咕的,也不知道说些什么。不知道她跟女儿的死有没有关系?”

经这一提醒,一个一直在小姐身旁伺候的佣人突然惊呼道:“是了是了,她曾带枣糕来给小姐,出发前她又劝小姐吃下。”

这个贺氏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至少也会知道点什么别人不知道的。知县忙问这人是谁,家住哪里。

贺氏家住得并不远,很快就被衙役们拘拿到县衙。

知县目光如炬,也不废话,直接冲着贺氏呵斥道:“你东窗事发了!为什么要杀人?”

贺氏仓促间来不及多想,回答道:“她在自己家中被害,与我有什么关系?”

知县见贺氏神色慌乱,回答中似有隐情,故意诈她道:“我已经将案情全部查清,你若不快快招来,严刑伺候。”

贺氏看衙役们各个凶神恶煞,经不住知县吓唬,很快就老老实实地招认了一切。

原来,贺氏早就与何小姐的未来夫婿王公子相识相知并且私定了终身,发誓非君不嫁、非卿不娶。

后来贺氏得知情人家里为其定下了亲事即将迎娶他人过门,一片痴心遭受无情打击,便怀揣毒药找到王公子,打算与情人一起殉情。

可王公子却不想死,反而对贺氏说:“你怎么这么傻,用这毒药毒死我未婚妻岂不是一举两得,你又何必寻死。”

贺氏觉得这话有理,竟然真的带着毒药准备谋害何小姐。可是何家也算得上是个富户,哪是能随便进出的。

贺氏曾装成售卖丝带的进入了何家,却无法接近何小姐的饮食,无从下手。然而娶亲的日子渐渐临近,贺氏来到情人家说自己无法得手,再次要求情人与她一起投水自尽。

不知道王公子是否真的要贺氏去毒死何小姐姐,或许只是拖延之计,但痴情的何氏可是当了真了。

不过王公子此时很显然是怕死了,凭他一番花言巧语,两人最终决定等到明天一起殉情。

晚上,王公子因被贺氏逼得太急而借酒消愁。酒喝上头以后,不知搭错了哪根筋,竟然趁着酒劲潜入岳丈何家,残忍地杀害了未婚妻何小姐。

知县也实在没想到,自己查毒害新娘案,却意外地破获了至今悬而未决的何小姐被杀案。

知县又问:“杀了一人已经是犯下大错,怎么还要再害一人?”

贺氏答:“虽然除去了何小姐,却还是没能和他在一起,我怎能眼看着这个薄幸人再另娶她人?既然他又聘了一位妻子,我也不再强求他跟我一起死,找机会接近他新聘的未婚妻,并且与她结成姐妹,在她出嫁的时候将她毒死了。”

这就是贺氏讲出来的所有真相,真是令人匪夷所思、瞠目结舌。知县立即将何小姐被杀案的真凶,贺氏的情人同时也是何小姐的未婚夫捉拿归案。

真凶到案,吴氏、高氏、于有成无罪开释。若不是这件新案子引出了两年前的旧案,也不知道吴氏与高氏什么时候才能沉冤得雪。

婢女高氏走出牢笼之后,得知了关于此案的一切来龙去脉。原来自己含冤受屈深陷牢狱只因一场孽缘,一个女人因爱生恨竟能变得如此凶残。

没想到何公子为了休妻竟作出玷污妻子名节的事来,眼看着妻子含冤负屈却仍能无动于衷,甚至要将妻子置于死地,全然没有半点夫妻情分。夫妻之间竟然如此凉薄?

这场牢狱之灾让高氏对世间的情爱心灰意冷,发誓此生不嫁,一人终老。 这便是江西赣州府龙南县吴氏存姑的小姑子何小小被杀案,简称“龙南吴小姑被杀案”。此案出自《清碑类钞》,至于有没有更早的记载,暂时还没有查到。(如有更早版本请各位看官告知。)  于有成连诬陷他人妻子这种忙也敢帮,难道不知道吴氏被人污蔑清白是很容易闹出人命的吗?被牵连进案子纯属活该。好在他还算是个男人,在屈打成招后还能想到帮高氏洗脱罪名,最后也因这一丝善念救了自己一命。 吴氏与高氏好几次都险些被冤杀,被关在狱中长达两年,所受折磨可想而知。吴氏的父母为了让女儿沉冤得雪两年来也不知费了多少心血。 何二公子对妻子不满意,竟然使出污蔑妻子清白的手段以达到休妻的目的,明知妻子被冤还逼迫于有成承认通奸杀人,吴氏真是嫁了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何二公子肯定会为诬陷妻子清白受到惩罚,可是在那样的社会里,何二公子究竟能受到多重的惩罚,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吴氏被无罪释放之后,最后大概率还是要回到何二公子身边继续做他的妻子。希望吴氏的父母可以把女儿要回来,真希望知县可以判吴氏另嫁他人。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龙南赵知县只凭着一封所谓的通·奸·信,在所谓的奸夫是谁都没调查清楚的情况下,便轻易给吴氏定了杀人死罪,真真是草菅人命,可恨至极。 继任的知县按照按察使的吩咐去查找奸·夫,连笔迹都没核对就将于有成屈打成招,全然不顾其辩解,只是为了尽快交差应付上官,视人命如儿戏。 明清时候对这种断错案件的官吏是有惩治的。按律,官吏受人钱财、法外用刑,将本应无罪之人加以罪、有罪之人故意放纵的,断案官吏要反坐,相关官吏也要同罪。 也就是说知县错断案件致使冤杀人命,一般来说是要判处与冤死者同样的刑罚,也就是要给冤死的人偿命,他的上司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这两个视百姓性命如草芥的知县着实该杀。不过吴氏与高氏没有冤死,两人最多也就是罚俸或者撤职,很快就能在别处重新上任为官了。 两任按察使,倒还算是认真负责。 本案源自贺氏与王公子这对所谓的痴男怨女。贺氏为了自己的爱情不惜杀害无辜,这到底是因爱成狂,还是心·理·变·态,相信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答案。 至于王公子,他杀害何小姐可不是因为爱,只是因贺氏逼得太急想尽快摆脱眼前麻烦罢了。为什么宁愿杀人也不去反抗父母给安排的婚姻,是封建包办婚姻下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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