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ǚ
〈动〉
会意。小篆字,从尸,即人;从彳( chì),表示与行走有关。履在战国以前一般只作动词用。一般用“屦”称鞋子。用“鞋”是唐以后的事了。本义:践踏。
履,甲骨文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
履,足所依也。从尸,从彳,从夊,舟象履形。一曰尸聲。凡履之屬皆从履。,古文履,从頁从足。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
履,脚在行路时所依赖的安全保护物,即鞋子。字形采用“尸、彳、夊、舟”会义。“舟”像鞋子的样子。另一种说法认为,“尸”是声
旁。所有与履相关的字,都采用“履”作边旁。,
履字已见于甲骨文,甲骨文字形(图1)主体为人形,下部突出人足,足下添一短横,像鞋或象征鞋;一说上部为表音的"眉"字。西周金文足下作"舟",战国楚简中的履字或增加"止"为形,强调用脚踩踏、经历。 《说文》履字古文(图4)形体继承楚简履字形体写法,只是"止"变为"足"。《说文》小篆(图5)履字形体从尸从彳从舟从止,从尸也许是从"人"形之讹变,也许是从眉形之省讹。睡虎地秦墓竹简从尸从彳从止从自(图6),"自"形当是舟字之讹变。从西汉初年开始,履字所从舟旁与止旁连在一起讹变为与"复"字相近,为东汉碑文和居延汉简中的履字形体所继承,楷书形体直接由此演变而来。但至东汉晚期熹平石经中的履字作图7,仍然可以看出从舟。履字隶变前之结构不是从复,从复是从舟、从止之讹变。
"履"的基本义是穿鞋行走、践踏的意思。裘锡圭先生在《西周铜器铭文中的"履"》一文中指出,西周金文中在转让土地的占有权或使用权时,通常要踏勘一次四界,实地把土地的范围正式确定下来,这种踏勘地界的行为叫做"履"。从踏勘地界的行为的角度出发,"履"就有走过、踩踏的意思。 《诗·小雅·小旻》中记载:"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其中的"如履薄冰",就是像踩在薄冰上一样。而《说文解字》对"履"解释是:"履,足所依也。"是说"履"是脚上穿的东西,即鞋子,这实际是本义的引申了。 据考证,"履"在战国之前只用作动词义,而名词性的"鞋子"一般用"屦(jù)"。战国以后,"履"表"鞋子"义的用法才渐渐多了起来。如郑人买履、削足适履。
"履"既然和行走相关,就和人的经历有了联系,因此引申表示"经历",例如戴震《与方希原书》中写道:"凡事履而后知,历而后难。"凡事要经历之后才知道。求职用的"履历",也是这个含义。"经历"是要去做一些事情,引申表示"履行、实施",例如《礼记·表记》中说:"处其位而不履其事,则乱也。"是说在他的位置而不履行他该做的事情,就要出乱子。能履行、实施一定事情方案的人都处于一定的位置,因此"履"又引申表示"居、处",例如《新序·杂事四》中说:"夫执国之柄,履民之上。""履"作"处"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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