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交底记录
1、适用范围:
每个工程开工之前,在建设单位主持下,由设计单位向各施工单位(土建施工单位与各设备专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交底的主要内容用本表记录。
2、填写要求
(1)设计交底记录应按专业分别填写。
(2)设计交底记录应由参加交底的设计、施工、建设和监理等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确认。
3、要点:
(1)设计交底应在工程开工和图纸会审之前完成。
(2)主要交待建筑物的功能与特点、设计意图与施工过程控制要求。
4、交底内容:
(1)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
(2)设计主导思想、建设要求与构思,使用规范。
(3)设计安全等 级,抗震设防烈度,防火等级。
(4)基础、结构、内外装修、设备(设备选项和节能等设计情况介绍;
(5)提出对基础、结构、及装修施工中特别注意事项,掌握工程关键部分技术要求。
(6)对主要建设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对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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