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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佩勾连事件
王世懋《窥天外乘》中记载:

玎珰玉佩之制,原无纱袋。嘉靖中,世庙升殿,尚宝司卿谢敏行捧宝玉佩飘摇,偶与上佩相勾连,不能【似有脱字】。敏行皇怖跪,世庙命中官为之解,而敏行跪不能起,又命中官掖之,赦其罪。因诏中外官俱制佩袋,以防勾结。缙绅便之,独太常寺官以骏奔郊庙,取铿锵声,不袋如故。今上郊天升坛时,中官例不得上,独寺丞董弘业从。弘业佩忽勾鼎耳,坚不得脱,上为立待久之,弘业仓皇以齿啮断之,始得脱。上不悦,卿裴应章被累夺俸,明年考察,弘业遂以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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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明实录》,这两次事件并无直接记载,但是都有提及相关者:

嘉靖二十七年八月,升尚宝司司丞谢敏行为本司卿(尚宝司卿)。嘉靖三十九年十二月,升尚宝司卿谢敏行为太常寺少卿,办事如故。

万历十四年十一月辛亥,上以郊祀引礼官转动失仪、赞礼官声不接续,太常寺丞董弘业夺俸,赞礼包遇学停粮各半年,寺卿裴应章等认罪,罚俸一月。

谢敏行似乎没有受到处罚,倒是又刺激了世宗的设计灵感。而董弘业就没那么好运气了,他这事情本身就很狼狈,又是在祭天如此重大的场合里,还让神宗(应该包括了所有人)站寒风里干等着,可以想见他的心情,不得已用牙齿咬断了玉佩的丝绳才解开,但是绳子既断,肯定会有玉珠等玉佩组件散落,这场面确实很难看,何况还是在老天爷的眼皮底下。

同样内容的文字还见于《万历野获编》,但《窥天外乘》的记录早于《万历野获编》,且更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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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一条:

《明实录》:天启五年正月庚戌朔,上御皇极门内殿,文武百官、四夷来使行庆贺礼……圣谕:“尚宝司捧宝官氊袜、敝履,殊为亵慢,着掌印官指名参来。”於是,少卿陈以闻、司丞许志才具疏认罪,各夺俸一月,尚宝司卿姜志礼回奏,特旨:“陈以闻、许志才姑从轻处了,以後朝仪,务要整齐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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