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房子,无论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三项),如果买房的资金来源于遗嘱继承或赠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这是就不是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有: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要区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该套房产是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写无论全款还是贷款。
这种情况虽然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但在婚姻存续期间,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种,该套房产以一方名义购买,房款用的是个人婚前财产,且全款购买,则该房产仍属于个人财产,且配偶不享有增值分配。
因为,《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热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种,该套房屋以一方名义购买,首付用的是个人婚前财产,则首付部分仍属于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的情形在实践中要分具体情况而看:
第一种,该套房产是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且无论全款还是贷款。这种情况虽然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但在婚姻存续期间,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种,该套房产以一方名义购买,房款用的是个人婚前财产,且全款购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热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合上述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虽然在婚姻存续期间,但一方用的是个人婚前财产全款支付购买的房产,该房产仍属于个人财产,且配偶不享有增值分配。
但需要提醒各位,婚姻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笔者认为,没有任何一个人结婚是为了划分财产所做,尽管社会现实,但仍需保有善良之心,望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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