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六种“无证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不再负责查处,举报可找这些部门

六种“无证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不再负责查处,举报可找这些部门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近日,哈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相关提示,提醒社会公众六种“无证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不再负责查处。

1.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19修订) 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或者由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

2.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修订)第四十三条规定,“粮食收购企业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粮食收购企业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3.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修订)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4.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的

根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的“无证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具有查处职责。由县级以上政府电影主管部门予以取缔。

5.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条:“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从事快递活动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6.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19)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哈尔滨日报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擅自从事“审批改备案”类经营活动,归谁管?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10月1日施行
关于对免费体验类医疗器械监管的社会调查报告
无照经营查处问题辨析 ——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视角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全文2016
学生反映学校无证经营,省教育厅答复——找区市场监管局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