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司法局强化执法监督 严格处理行政投诉、行政复议 司法行政机关收到的行政投诉大多是因为当事人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的过程或者结果不满而引发的,在当事人认为对其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也极易因为投诉答复达不到心理预期提起复议。针对这一情况,宜宾市司法局坚持“以人为本”,将“刚性”监督与“柔性”服务相结合,致力解开当事人“心结”,使问题最终得到有效化解。
下面,小编就向大家详细道来——
在执法监督方面
以队建为核心,增强执法力量
大力加强全系统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市局实现执法科室全员持证,县级执法人员从2016年的县均2-3人达到目前县均7人,执法力量得到明显增强。为提升队伍法律素质,定期开办司法行政大讲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司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同时规定全系统45岁以下在编干部统一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效果:近三年,全系统行政投诉案件呈现逐年递减趋势。
以评查为抓手,提升办案质量
将案卷评查作为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建立完善案卷评查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投诉、司法鉴定案卷评查标准。自2016年开始,每年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对执法过程中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等进行审查。针对近年行政投诉、复议案件多因司法鉴定案件引发的实际,加强对司法鉴定案卷进行评查,每年抽取3个以上鉴定机构15件以上司法鉴定案卷进行检查。通过通报评查结果,倒逼部门规范执法、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办案。
效果:经过连续三年的案卷评查,全系统行政执法案卷和司法鉴定案卷质量明显提升。
在投诉处理方面
规范处理流程
一
全面审查案件
收到复议投诉通知
启动执法监督
调查案情,调阅案卷,审查执法程序和实体
确定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和瑕疵,分析当事人对答复不服的原因
二
研究解决方案
审查案件结束
召集案审会议,确定执法过程是否规范,投诉答复是否合法适当
投诉处理合法适当的或者没有明显不当的,由法制人员协同执法人员,与投诉人再次沟通,针对投诉人不满的问题点做好调解疏导工作
确有不当的,依法撤销原答复,按执法监督程序重新办理,及时与当事人沟通,撤销复议申请,并针对当事人的诉求重新作出合法适当的答复
做好沟通服务
态度要“真”,在与当事人沟通时要做到积极主动、耐心细致,体现服务态度的“真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尽量与当事人当面交流,可以取得更好的沟通效果。
问题要“准”,要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与当事人沟通,找准当事人不满的问题焦点,这也是下步解决问题的关键。当事人提起复议,往往是认为答复没有解决问题或者没有达到其想要的处理结果,对此,通过与当事人深入细致的沟通,了解其真实想法,找到问题“症结”所在,才能做到“对症施策”。
服务要“实”,针对当事人投诉的问题焦点,全面调查了解,查明事实,依法作出答复或者进行调解疏导,“务实”解决问题,有效平息投诉。
效果:2015年以来,宜宾市司法局共发生2件投诉案件当事人向省厅提起复议,1件向市法制办提起投诉,通过执法监督,主动服务,最终2件复议案件当事人向省厅撤销了复议申请,另1件以调解结案,极大地降低了行政成本。
文章来源丨宜宾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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