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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月28日,我广西大新县武装部民兵侦察小分队在我天等西南侧实施了伏击战斗。为何2名可以不用死的越军会被我分队“集体”开枪击毙?
天等位于我大新县隘屯西北侧约8公里处,南距中越边境西路55号界碑约200米,西距西路56号界碑约600米,与越南弄内仅一山之隔;从我天等有一条小路经西路55号界碑通往弄内,另有一条小路经西路56号界碑与通往越南重庆的公路相接。(见下图1)
(图1:天等地区地域简图)
自12月份以来,越南公安和民军不断潜入我境搜集情报,严重威胁了我边境地区安全。
为了查明敌人的行动企图,在12月15日,南宁军分区指示大新县武装部,迅速组织一支民兵侦察小分队,于30日前在天等附近组织设伏,捕捉越军俘虏。
大新县武装部受领任务后,于12月16日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抽调12名有一定侦察知识的复员军人和军事素质较好的武装民兵,组成一支精干的民兵侦察小分队。
12月24日,民兵侦察小分队进驻天等。负责小分队的林水养参谋立即派出调查组向当地边民进行调查询问,获悉:越南公安、民军经常沿弄内至天等的小路经西路55号界碑潜入我境活动,敌在弄内西南侧无名高地设有观察哨。据此,林参谋决定在天等西南侧小路附近设伏。
12月26日,民兵侦察小分队隐蔽地进入预定伏击区进行了现地勘察。林参谋在现地研究将民兵侦察小分队编为捕俘、火力、掩护3个组:
①:捕俘组由分队长、县武装部参谋林水养带领5名民兵组成。配置在天等西南侧山腰小路北侧10余米处,该组内再分2个小组,1组东距2组约20米。
②:火力组由3名民兵组成。配置在西路56号界碑东侧无名高地,主要以火力阻击西路56号界碑方向的增援之敌。
③:掩护组由3名民兵组成。配置在天等西南侧无名高地,主要负责掩护捕俘组行动和以火力阻击弄内方向增援之敌。(见下图2)
(图2:拟定潜伏位置简图)
时间来到12月28日5时,民兵侦察小分队从天等出发。5时40分,各组隐蔽地进入了潜伏位置,并利用树木和杂草进行了严密的伪装。6时10分,完成伏击部署。
8时15分,发现从弄内出来1名越南妇女,沿小路向我走来,边走边向四周张望。当其进入我伏击区时,各组见林参谋没有发出捕俘信号,便将其放过。
9时30分,从弄内又走出2名越南民军。该敌经西路55号界碑进入我伏击区后,各组见林参谋仍无表示,便继续隐蔽待机。9时50分,2名越南民军未发现异常情况,即沿原路返回弄内。
直到10时15分,有2名携带手枪、匕首的越南公安从弄内走出,沿着小路向我伏击区运动。该敌一前一后,走走停停,不断地东张西望。当敌越过边界线后,林参谋即向各组发出了敌情信号。
10时25分,当2名越南公安沿小路进至捕俘组南侧时,林参谋立即发出了出击捕俘的信号。这时,捕俘1组迅速跃起,将敌去路堵住。但由于跃起过早,让敌人发现了我方行动,敌慌忙向后逃跑。林参谋见敌回逃,立即带捕俘2组将敌退路截断。敌人见势不妙,便离开小路,仓皇向西南方向逃窜。捕俘组即分两路尾追敌人。(见下图3)
(图3:捕俘未成敌逃跑)
这时,火力组、掩护组担心2名敌人逃出我境,随即向敌逃跑方向的前方开枪射击,试图阻止敌逃跑的速度,好给后面的捕俘组多留一些抓俘的时间。可就在这时,弄内西南侧无名高地敌观察哨闻枪声后,即向我方实施猛烈射击,企图掩护2名公安逃脱。
而此时的捕俘组眼看离逃敌不剩多少米就能抓到活口了,突然被敌掩护的火力射击这么一弄,造成未能上前捕俘。可眼看敌人已经逃至距离边界线仅剩20余米了,在抓不到活口就彻底让其安然回去了。此刻的林参谋心里窝着火不是个滋味,有种到手的鸭子跑了的感觉。随即便放弃了捕捉活口的任务,急令捕俘组集体向敌射击一个不留。全体捕俘人员即以猛烈的火力将2名逃敌击毙。
10时30分,民兵侦察小分队撤出战斗,我捕俘失败。此次战斗,我共击毙越南公安2名,我无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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