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光绪年间,在浙江湖州乡下某村庄,发生了一起残忍的凶杀案,被害人是一名年逾六旬的老妇,她的丈夫已经去世多年。案发当晚,凶手翻墙入房,将熟睡中的老妇杀死,不仅砍下她的头,还肢解了她的四肢,作案手法极其残忍。第二天,日上三竿,家人见老妇人仍未起床,怕她有病,推门进屋探视探视,才发现这吓人的场面。
县令得报大案,急速赶到现场。虽经详细勘验,反复推究,始终猜不透凶犯动机。如说图奸杀人,则死者年已花甲,若是复仇杀人,则老妇有何不共戴天的仇家?或为谋财害命,则房中金银珠宝竟无一毫损失。杀人之后,何必还要如此残忍地支解死者?
这场凶杀案一时间陷入了迷局,县令无奈,严令捕役四出侦缉并以案情重大,并勒限一名捕役,要他三日破获。受命的捕役本是破案高手,面对这起无头无绪的案子也甚感棘手,一再要求宽限时日。县令了解他这位下属的能耐,因此绝不宽限,就是要逼他全力以赴,无法懈怠。
县令指出破这个案子的关键点,那就是时间很宝贵,一旦错过了破案的最佳时机,再简单的案件也要花数倍的精力才能侦破。捕役领命之后,雇了一条小船,赶往各乡秘密调查。第一天,毫无所获。第二天,也没找到线索。第三天傍晚,舟过菱湖,忽见一人从岸边芦丛中钻出,东张西望之后,要求搭乘小舟,前往邻县。捕役见这人神色异常,必有不可告人之事,就慨然答应。
那人上船之后,他才上下打量,只见搭船者的领边袖底,血迹隐隐。捕役凭着多年破案的经验,反复盘向他身上血迹的来源。那人语言躲闪,破绽百出,他就单刀直入猛地喝问:“湖州肢解凶手案就是你做的吧?”忽闻这突如其来的喝问,那人魂魄俱散,瘫软下来。捕役见状便知凶手就在眼前,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船已离岸,凶犯无路可逃,被捕役按倒缚住。就在船上,捕役盘问出案件的真情。原来被害人有一个女儿,自幼与凶手定有婚约。当时两家家境相当,谁也不占便宜。岂知凶手的父亲死得过早,不久便家境衰。老妇嫌他贫穷,竟通他解除婚约,将女儿另嫁给了一富豪。
女儿出嫁时,老妇为了显示家中富有,置办的嫁妆丰厚异常。凶手因老妇悔婚,本就衔恨在心,见到自己原先的未婚妻出嫁时的气派,更使他愤愤不已。一股怨气长期埋存心底,不得发泄,终于萌生了杀人念头。
案发那天,他乘着天黑翻墙而入,杀了老妇尚不能解恨,直至将死者砍头断肢以后,才又乘夜色逃离现场。开始,凶手打算逃往江苏,奔到菱湖岸边,天色大亮,又没有船只,恐被人发现,他就窜入芦苇丛中,一连躲了三天,恰巧搭上破案衙役所乘之船。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有俯首就擒的份了。
县令审理此案时,虽对凶手尚怀一丝同情,但是由于此案性质恶劣,也只能按律定刑,将犯人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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