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杀害一对男女 两被告人同获死刑 |
本报讯 (记者 赵兴武 通讯员 李 钰)近日,轰动南京的“荷花仙子”案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邢华军、邢三杏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死刑。
被害女子杨某是高淳县2010年评选的“荷花仙子”冠军,21岁的她即将进入当地电视台成为一名主播。其男友王某则年仅23岁,通过公务员考试在高淳一监狱工作。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4月5日下午,多次预谋实施抢劫的被告人邢华军、邢三杏前往高淳县淳溪镇湖滨大道踩点。在发现被害人杨某的轿车后,二被告人持枪分别拉开驾驶室后侧车门和副驾驶侧车门上车,随即用胶带分别将坐于车上的被害人王某和杨某捆绑致二人无法反抗。
随后邢华军驾车行至该县固城镇九龙山西侧一采石场处,邢华军、邢三杏再次向王、杨二人索要钱财。在劫得王某1100元、杨某项链一根后,为灭口,邢华军持匕首对王某的胸背部连捅数刀,致其当场死亡。之后,为隐藏罪证,二被告人将王某的尸体抛弃于该采石场一低洼处。
杀害王某后,二被告人又驾车行至安徽省宁国市一加油站附近,分别对杨某实施强制猥亵。次日上午10时许,为灭口,邢华军驾车行至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长江边,在江滩上扼住杨某颈部致其死亡,并将杨某的尸体抛入长江。
法院认为,被告人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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