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藏工委驻成都办事处小学《我们儿时的家》同学会(样夲)
本人自愿参加各种大、小聚会(吃饭、喝茶、打牌、唱歌、聊天)、结伴旅游(包括参与自驾游)等集体活动,和共同参加聚会的其他人相互之间没有任何法律上和民事上的牵连与义务。
夲人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的自然人,夲人在活动中一切行为均属于个人行为并对夲人的所有言行负完全法律责任;由本人在活动中的言行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夲人承担完全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与活动组织、召集人及其他参加活动者无关。
二、在活动中如果发生任何导致本人身体出现意外情况所产生的人生及财产损害(损失)时,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与活动组织、召集人及其他参加活动者无关。活动组织、召集人及其他参加活动者也对本人不承担法律及民事赔偿责任。
三、本人在参加活会往返途中由于可能出现的人生安全、经济损失、疾病突发等不可预测的状况,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活动组织、召集人及其他参加活动者无关。活动组织、召集人及其他参加活动者也对本人不承担法律及民事赔偿责任。
四、在活动中如果本人饮酒,一定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适度饮酒,不劝酒,如因此发生意外,自行承担所有相关法律和民事责任。与活动组织、召集人及其他参加活动者无关。活动组织、召集人及其他参加活动者也对本人不承担法律及民事赔偿责任。
五、在活动过程和参加活动往返期间由于夲人原因造成的他人人身、财产等损害,由夲人承担自己的法律和民事赔偿责任,与活动组织、召集人及其他参加活动者无关。活动组织、召集人及其他参加活动者也不承担相关法律及民事赔偿责任。
六、如因本人参加活动搭乘同行者的交通车辆,视为本人同意因意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放弃对驾驶人员的法律和民事赔偿责任追索(第三方赔偿除外)。
七、本声明一式两份,一份同学群义务服务组留存;一份本人保存并确保本声明内容让家人阅知。
夲声明长期有效。
声明人:签 名(手印)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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