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参加柳河县中小学教师职称面试(答辩)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15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申报评审工作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等职称评聘工作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申报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服从答辩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保证在答辩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实事求是。
四、在答辩期间,如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评审一览表属于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五、接受同行专家评审组对我本人考核评估的评审结果。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放弃本年度参评资格,并主动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