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机日期自2023年6月1日(含)起,南航为符合住宿条件的中转旅客免费提供一晚酒店住宿(含早餐一份及酒店至候机楼免费接送服务,住宿时间及早餐时间以各家酒店具体要求为准)。
仅限已订妥座位并搭乘南航国际、地区航班(含代码共享,不含地面虚拟航班),经中转站转机,中转航班类型符合国内-国际/地区航班互转、国际/地区-国际地区互转,航班衔接时间在6小时(含)至30小时(含)之间且符合相应旅客类别舱位适用条件的中转联程旅客适用本标准(含重庆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国内代码共享与南航国际、地区互转的联程航班),旅客类别及具体适用舱位标准:
a) 非跨洲际中转联程旅客
(1)铂金卡旅客:国际、地区航段舱位G舱除外其它任意舱位
(2)其他旅客客票任意一国际、地区航段舱位应为:F/J/C/D/I/O
b) 跨洲际中转联程旅客
(1)铂金卡、金卡、银卡旅客:洲际航段舱位G舱除外其它任意舱位
(2)其他旅客客票任意一洲际航段舱位为:F/J/C/D/I/O/W/S/Y/P/B/M/H/K/U/A/L/Q/E
注:跨洲际航线是指亚洲往返欧洲/大洋洲/北美洲/非洲的航线。
具体中转衔接航班匹配适用条件详见下表:
续程航班 前序航班 |
CZ国内航班 | CZ国内代码共享重航航班 | CZ国际/地区代码共享航班 | CZ国际/地区航班 |
CZ国内航班 | × | × | √ | √ |
CZ国内代码共享重航 | × | × | √ | √ |
CZ国际/地区代码共享航班 | √ | √ | √ | √ |
CZ国际/地区航班 | √ | √ | √ | √ |
● CZ国内航班、CZ国际航班、CZ地区航班系指航班实际承运人及航班销售代码均为南航的航班。 ● CZ国内代码共享重航航班系指航班销售代码为南航(CZ),但航班实际承运人为重航的国内代码共享航班。 ● CZ国际/地区代码共享航班系指航班销售代码为南航(CZ),但航班实际承运人为其他航司的国际/地区代码共享航班。 ● 除以上标注“√”可安排中转免费住宿的适配航班外,其他任何中转衔接航班均不得安排中转免费住宿。 |
旅客类别 | 酒店标准 |
VIP | A级协议酒店 |
全程或联程航段中国际/地区航段舱位为头等舱/公务舱 | |
南航明珠铂金卡 | |
涉国际/地区联程航段中国内航段舱位为头等舱/公务舱 | B级协议酒店 |
南航明珠金卡、银卡 | |
其他旅客 | C级协议酒店 |
1、现提供中转免费住宿服务办理的城市为北京、长沙、深圳、乌鲁木齐、广州、大连、武汉、沈阳。
2、在线预订中转免费住宿目前仅支持广州、沈阳中转的旅客,可登陆南航官网(首页>服务大厅>中转住宿)或南航APP(首页>服务大厅>出发前>中转住宿)自行预订酒店;其他城市凡符合住宿标准旅客可前往所在机场南航中转服务柜台咨询办理,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安排住宿。
1、如旅客未按客票所列明航程顺序使用,或旅客因自身原因放弃行程,南航将不予提供中转免费住宿服务(中转旅客入住后又自行放弃后续行程的除外)。
2、对未满12周岁的儿童应由其监护人本人或由其监护人指定之成年人陪伴,方可安排住宿。
3、里程兑换的联程客票视为普通客票,住宿标准参照旅客类别及舱位标准执行。
4、同行但非同级中转旅客,高级别旅客可按照本级入住标准邀请1名低级别旅客同住一间标准间,如自身需要,邀请超出1名低级别旅客同住一间标准间,具体入住要求按酒店为准,如产生费用差额,相关费用由旅客自行负责。
5、如遇大面积航延、酒店房源不足等特殊情况,可视情况安排旅客非自愿降级入住协议酒店,差额不退。
6、VIP与随行人员同行,但不属于同一酒店级别,VIP可邀请1名随行人员安排同级别酒店,其他随行人员按照实际购票舱位标准安排对应酒店入住。
7、公司职优票及公务票无论是否已订妥座位,均不适用本标准。
8、受酒店合作或所在地南航中转住宿产品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实际住宿安排以现场安排为准。
9、各地提供属地化中转免费住宿政策,则按各地中转枢纽服务公布标准为准。
10、非团队旅客按陌生人不同住原则安排酒店。中转酒店均位于机场隔离区外,若因自身或海关原因无法入境,则不提供相应中转住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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