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国有土地如何进行收回程序

   (一)拟定收回方案

1. 市县级国土部门负责拟定收回方案

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市县级政府机关的批准对用地文件进行修改,拟定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居民或者企业的搬迁申请或者制作国土部门决定收回国有土地的处理意见,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方案。

2. 收回方案需要公告

市县级国土部门需要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方案及相关事项予以公告,或者以其他可以确保拟被收回人知悉的形式进行通知,并在通知时一并告知其享有听证的权利。

(二)组织听证

国有土地使用人在接到通知后,在法定期限内要求进行听证的,国土部门在接到要求后,在期限内以法定职责或者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听证。

(三)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批改方案

组织听证后,根据听证会上各方发表的意见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案,并在法定期限内将拟定方案连同听证会的记录一并上报给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四)如何进行补偿

1.通过划拨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权人,除因使用期限届满或者被征收人自身存在严重违法情形外,应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2.其他以出让形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被征收人,应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回迁安置或者安置加货币补偿的形式。

(五)市县级国土部门负责下达征收决定

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后,由国土部门在批准之日起根据该方案在一定期限内,向被征收人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并告知被征收人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

行政复议期限一般为自知道该决定之日起60日内,行政诉讼的期限一般为知道该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

(六)注销登记

区县国土部门在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后,原登记发放国有土地适用证的机关就可以注销土地登记,同时应当在明显的位置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进行公告,并在期限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B)国家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征收,补偿一般分为哪几种情况?
盈科原创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九种方式(上)
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穿帮镜头,你识破了没?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流程是什么?
2017年棚户区改造的这5个法律程序,征收前要先了解!
【鲁行实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程序梳理与要点总结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