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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电子眼全面启动 整治五类违法行为

交巡警此次重点整治的五类违法行为如下:

1.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按信号灯指示行驶;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机动车遇有前方发生堵塞,不依次排队违法超车、占道行驶;

3.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违法停车;

4.两轮摩托车打伞、超员、不戴安全头盔;

5.货运车辆、拖拉机“闯禁”。

重点违法行为咋处罚

此次专项行动中,交巡警将对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查处,具体如下:

1.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记2分,罚款100元;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记6分,罚款200元;

3.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记3分,罚款100元;

4.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记2分,罚款100元;

5.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记3分,罚款200元;

6.机动车在城市主、次干道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罚款100元;

7.载货汽车违反主城区限行规定行驶,记3分,罚款100元;

8.拖拉机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罚款100元;

9.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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