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统筹推进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通知,山东省将探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分类管理模式,对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企业,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以及生产、使用、排放涉及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业,严格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其他企业探索实行简化审核工作程序。
以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深入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对通过评价认证且满足清洁生产审核要求的,视同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探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分类管理模式,对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企业,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以及生产、使用、排放涉及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业严格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其他企业探索实行简化审核工作程序。
那么企业针对清洁生产都有哪些需要了解的?在公众号内回复:“清洁生产体系”可下载58项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回复:“清洁生产标准”可下载各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是据以评价清洁度高低,指导和推动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而制定的一套或多套评价体系。《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规定:
第六条 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第七条 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企业,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
(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其中有毒有害原料或物质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类,危险废物。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二类,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
第三类,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和类金属砷的物质。
第四类,《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所列物质。
第五类,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技术规范》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
《重点行业审核程序的规定》及配套的行业标准、地方管理办法构成。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
(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首先由环保部门公布名单后,一类企业(双超)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并在名单公布后45个工作日之内,将审核计划、审核组织、人员的基本情况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在名单公布后45个工作日之内,将审核机构的基本情况及能证明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合同签订时间和履行合同期限的材料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开始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在名单公布后一年内完成。第二类重点企业每隔五年至少应实施一次审核。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后,应将审核结果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同级发展改革(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对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结果进行评审验收。清洁生产审核分为七个阶段:筹划和组织、预审核、审核、方案的产生和筛选、可行性分析、方案实施和持续清洁生产。第一阶段,筹划和组织。这一阶段的重点是组建审核小组,取得领导的支持,制定工作计划,宣传清洁生产思想。成立审核领导小组,制定审核工作计划。第二阶段,预审核。通过现状调查发现清洁生产潜力。确定审核重点、提出无低费方案,完善审核小组。这一阶段的方案是一个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的过程。第三阶段,审核。建立物料平衡,从量化角度进一步寻找审核重点,分析原因,针对审核重点提出无低费方案。围绕八个方面考虑:原材料、过程管理、工艺技术、设备、产品、废弃物、员工和管理。方案的提出也从这八个角度展开。比如,工艺改进、加强设备的维护、完善岗位操作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等。开始实施无低费方案。第四阶段,方案的产生和筛选。具体方案列表,按照无低费/高费方案分类汇总,筛选方案,继续实施无低费方案并核定实施效果。这一阶段需要完成中期审核报告,建议在前四个阶段一直完善中期审核报告。第五阶段,可行性分析。从技术、经济和环境三个方面评估方案的可行性,形成中高费方案汇总。第六阶段,方案实施。组织实施方案,汇总无低费方案的实施成果,验证中高费方案的成果,分析所有已实施方案的成果。第七阶段,持续清洁生产。形成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清洁生产成为企业的长期战略融入企业的各项活动中。这七个阶段共涉及35个步骤。在这些环节里,企业领导负责批准、清洁生产专家全程技术指导及决策咨询。工业专家在方案的产生和实施过程中负责指导分析。企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最终达到清洁生产目标:节能降耗减无增效。为企业提供清洁生产审核服务的中介机构应符合下述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具备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公平、公正、高效率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 (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工作条件,具备文件和图表的数字化处理能力,具有档案管理系统; (3)有2名以上高级职称、5名以上中级职称并经国家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人员; (4)应当熟悉相应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有能力分析、审核企业提供的技术报告、监测数据,能够独立完成工艺流程的技术分析、进行物料平衡、能量平衡计算,能够独立开展相关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和编写审核报告 ; (5)无触犯法律、造成严重后果的纪录;未处于因提供低质量或者虚假审核报告等被责令整顿期间。
(1)基础资料收集的准确性。年限应为最近2~3年,现场收集数据应准确计量; (2)征集方案的全面性。“清洁生产合理化建议表”发放到各个车间和工段并宣贯;(3)优选方案的科学性。无(低)费方案简单比较;中(高)费方案应开展技术、环境及经济可行性分析,三者同时满足; (4)清洁生产的持续性。一轮清洁生产审核的结束是下一轮审核的开始。企业应逐步完善审核制度,动态调整,持续改进。 编辑:环保365(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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