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社局、财政局印发通知,从8月1日起,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8年度缴费开始。
一、缴费标准
城镇非从业居民(成人)
共计缴费650元,其中个人缴费180元,政府财政补助470元。
属低保、重度残疾、低收入的,个人缴费50元,政府财政补助600元。
少年儿童(包括大学生)
共计缴费630元,其中个人缴费160元,政府补助470元。
属低保、重度残疾的,个人缴费50元,政府财政补助580元。
二、缴费时间
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未在规定缴费期内缴费的,在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的个人部分后,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注:新考入西安地区高等院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西安市大学生医保前,须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
三、缴费方式
在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的营业网点、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地区各机构、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的营业网点均可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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